Chapter Text
Sam。
他一睁开眼,就觉得哪里都不对劲。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感觉在他全身蔓延——双腿、双臂、鼻尖。有点像痒痒,有点像刺痛,但他只知道那感觉一直在。
然而他很快忽略了这些不适感,因为他陷入了渴求空气的困境中。
他惊讶地发现四周的空气怎么也不够用——虽然他也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感到惊讶。他在这之前应该一无所知的。
……如果存在“在这之前”的话。
不过他知道自己应该挣扎,他挥舞着手臂,碰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木头,他的大脑提供了有用的信息)。他试图大声呼救,却发现自己只能发出一些嘶哑的喊叫,这声音听起来完全不像他——他觉得应该不像。
一切都是黑色的——或者说太昏暗了?他什么也看不见,接着他意识到别人也听不见他,所以他现在孤立无援。
这让他开始有些慌张,不过这也可能是缺氧带来的反应。他的拳头一下下击打在眼前的木头上,一下比一下用力,然后听到了一声脆响。
希望这不是我骨头的声音,他只来得及发出这样的心声,然后眼前的一切就崩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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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吸了口气,苦涩感瞬间充满了他的口腔和鼻孔。
顺带一提,上一句不是个比喻——辛辣的味道压住了一切感官,某种粉末状的又粗糙又柔软的东西扬得到处都是,仿佛无孔不入。妈的这听起来就很脏,而事实上也确实很脏。
然后他开始挣扎,一些求生的本能让他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摸索。他似乎挖掘了一辈子那么久,挖到手指开始流血,手臂酸痛,视线里开始出现黑点。他的潜意识在模糊间想着嗯,这辈子真短暂。突然间,他手上的一切阻力都消失了。
他甚至愚蠢地停下来了一秒,认为危机已经过去,没什么好挣扎的了。直到他的肺部发出抗议,说嘿,你离出土还差那么一下。他暗骂自己是蠢货,一边连忙把自己整个人刨了出来,免得自己在这个看起来挺悲惨的世界里活不到几分钟。
但把自己挖出来这个动作听着容易做起来难。他的手臂因为缺氧而堪比婴儿潮般难担重负,所以他只能用同样沉重的双腿把自己撑起来,同时自己的脑袋像个加速的摩天轮一样一直在疯狂旋转。但终于,有微风抚过了他的头发,接着是他的眼睑,然后是鼻子,嘴巴,感谢上帝最后总算可以让他——
他深吸了一口气:发出粗粝而响亮的声音。空气是那么的甜美,胜过最好的啤酒,最美丽的姑娘,最优质的巧克力。虽然他不记得以上任何一个类比物的味道,但是这比喻已经足够贴切了,不要斤斤计较。
他让自己的大脑在幸福中空白了几秒,然后把自己从土地里拽出来。
等下,什么?
他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在阳光下眯着眼睛查看自己的身体。他的衣服很脏,上面还沾着泥土和几条蚯蚓,皮肤也被涂成了褐色。他站在一块像是爆炸零点一样的地方,周围的树木和木桩都倒成了一个圈,像是遭受了什么奇怪的冲击波一样。地上只留下了些草,还有……哦,地上这个洞应该是他爬出来的地方……等等,这说不通。
他刚才是从地底下爬出来了?
注意到视野边缘有一个随意搭建起来的大十字架,他转过去面对着它。
他盯了很久,最后认出来这是一块墓地。
这是块墓地。
……而且显然,是他的墓地。
卧槽,他的大脑在呐喊。我怕不是个僵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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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我感觉不像个僵尸。他的皮肤——呃,应该就是泥土覆盖的那个部位——是由古铜色和部分粉色构成,看起来是原生的,而不是拼接缝制出来的(虽然他可能把僵尸起源和其他故事搞混了,但谁在乎呢)。他摸了摸脸,敢肯定该有的都有,眼睛鼻子嘴巴耳朵。
也许他是鬼魂,他若有所思,不过鬼魂应该不需要自己费劲砸开棺材然后手动破土而出。哼,它们可真省事。
他的肚子在咕咕叫。他满怀期待地等了一会儿,但不管他怎么努力,身体也没有那种想吃人类脑子的欲望。他的喉咙也干得冒烟,不过它也不渴望鲜血或者脑脊液或者任何不是水的液体。
老实说这让他松了口气,因为他心理上还没有做好准备。不过这也带来了新的问题,那就是我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他在乱糟糟的地面上走了几步,想看清楚那个十字架(其实最多算个坟墓标记,因为显然做这个的人根本他妈不在乎一个真正的十字架应该长什么样),指望能从中找出一点和身份有关的信息。这里不仅没有墓志铭,而且连基本的姓名日期都没有,没有一点迹象表明有人在乎这个九泉之下的可怜鬼。
这太惨了,他拨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如果这里是这具身体的坟墓,那这家伙一定过着挺烂的生活的。
等下,不会吧。
是我一定过着挺烂的生活,他纠正道。
什么也没有。他盯着十字架也没看出什么名堂来,连一点记忆闪回都没有。
这也许是别人的坟墓。
也许就是这样,他心不在焉地想着。虽然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从别人的坟墓里爬出来更说不过去。所以他打算停下踱步,以平常心对待自己的身份,管他是真僵尸还是非僵尸。
他开始往外走。天很热,汗水在他布满尘土的脸上留下几道痕迹。当他把外套脱下来(也许是别人的外套)时,里面裹挟的泥土簌簌落在地上,简直像是一件衬里。他把外套像80年代的小孩一样系在腰上,思索着这是哪一年。他当然一点概念都没有。
可能不是80年代了。
他在徒步时打量着四周的环境,因为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好做的了。这世界应该挺美好,但是同样的风景很快会让人厌烦——他走了快二十分钟,眼里看见的还是只有树和土地和一片纯净的蓝天,还看到一只傻傻的松鼠。
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真会挑地方挖坟,他酸溜溜地想着。旁边连个作伴的墓地都没有——更别说有没有像他一样‘活着但是之前死过’的人了。埋他的人看来真的很讨厌他了。
或者说,你懂的,讨厌被埋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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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也许是老天为了补偿他遇上那只聒噪的松鼠——他看到了一家店,是个加油站或者游客中心或者两者都不是,他不在乎这些细节。
……他也不在乎店门有没有锁住。
因为拜托,他可能是个他妈的僵尸——就算他非法闯入,偷点东西,这总比拿别人大脑当零食好吧。别人应该给他不吃人的行为颁发一块奖牌。而且这周围没有人——嘿,就算有人他也不会吃了他们的好吗。
说真的,他想,世人应该感谢我。
他冲到瓶装水货架的姿态就像一只奔向饮水口的斑马,或者看见绿洲的骆驼。反正是某种非洲哺乳类动物跑到某种有水的地方的样子。总之,他跑过去的速度简直超人类(希望不是字面意义上的)。
水,他觉得,比空气还要香甜。
他还顺走了一些糖果条——所以至少他生前/前世/随便啦对这些甜食还有一定了解。因为他直觉就知道三剑客牌吃起来一般,Crunch还可以,而TwiX比Kurt Cobain还硬核(好吧,显然他还知道Kurt Cobain是谁)——把它们统统装进塑料袋。然后想了想,又往袋子里扔了些坚果和能量条,因为心底总有个烦人的声音告诉他只吃糖果撑不了多久。在塞进去一包薯片后他终于收手了。因为,嘿,他可不想把这地方洗劫一空。哪怕他身上没有一分钱,哪怕他对偷窃行为没有一点负罪感,但他还是有一颗真心在的。
……可能有一颗真心吧。总得有东西把血液泵到全身去,那心脏估计还是在的。
扯远了。他走到收银台,大口嚼着Crunch,然后又决定巧克力要比水香甜的多。
他没费多大劲就搞清了怎么撬开收银机。他拿走了里面所有面值20和50的纸币——这数目真不小——然后又把大部分十块也拿上了。他没动剩下的零钱,因为他真的心太软了。不过老实讲,他不清楚自己被警察抓住会如何:怎么的,他们要逮捕一个死人吗?他们最多以健忘症或者阿尔茨海默症或者其他病的名头把自己送进精神病院。死人病?有这种病吗?
这些事留给以后考虑吧。
他刚要关上钱柜——真的,他真要关的——然后就听到了这辈子听过的最刺耳的鸣叫(好吧,“这辈子”其实也没多久),像是要穿透他的耳膜。尖锐而持续的噪音甚至带来了物理上的效果——大门在开合间狠狠摔在墙上,窗户一个接一个爆裂,角落里的小电视忽明忽暗,像是哪个熊孩子在恶意玩着遥控器。
他立刻扑倒在地,两手盖住耳朵,双眼紧闭。
但这声音马上就终止了。他在地上多待了几秒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慢慢爬起来,第一时间跑到了窗前。外面什么也没有,没有什么迹象让他准备躲避下一波宇宙恐袭。
宇宙恐袭,他觉得刚才的现象只能用这个词解释。
在他活生生爬出坟墓后,已经很少能有称得上诡异的事了,但他觉得刚才那个算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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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小时,吃了三条Twix,一包薯片,还在寻找人烟,类僵尸现在很想念加油站那辆蓝色的破车。再一想(再两想再三想第三十次这么想)。他是脑子进水了才打算走路的吗?
他就这样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不知不觉走过了一个写着“庞蒂亚克,2英里”的路标。当他路过“欢迎来到庞蒂亚克!”的牌子,真正踏上伊利诺斯庞蒂亚克的土地上时,脑子里还在纠结那个问题。那就是,等他来到有人烟的地方该怎么办。他不能永远靠从废弃超市偷来的东西过活。而且不管死还是没死,他都不清楚自己是谁,所以就算他真的死了(考虑到坟墓的位置那么偏僻,也许是某个乡巴佬不小心开枪打死了他,然后仓促给他下葬),也没法钻这个漏洞干点什么。
重点是,他还活着,却不知道要怎么活下去。
类僵尸的双腿似乎有自己的想法,领着他来到了一家很隐蔽的餐吧。从飘出来的味道判断,菜单上可能都是些油腻的食物,不过对于第一餐来说是个便宜又合适的选择。好样的,他暗赞自己的双脚。
双脚没有回话。不过这是个好事。
餐厅里看上去没有多少客人,对类僵尸来说正好。他坐进了一个卡座,手上还拿着那袋糖果。一个系着白色围裙,穿着粉色短裙的女人注意到了他。
“可以点单了吗?”她抬了抬鼻尖,算是打了个招呼。他着迷地望着女人嘴上的口红出神,因为,哇,一个除了自己外的人类!这太酷了。走了这么久,终于见到一个活生生的人。
……一个看上去好像在拼命屏住呼吸的人。
看来他的第一次人际互动进行得不怎么样。也许他应该把吃大脑的选项重新提上议程。“好吧,嗯,我能来个……”他停了下来嗅了嗅,嫌弃地皱起鼻子。什么东西好臭。
哦。
“我先不点菜了。你这里有洗手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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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卫生间出来时已经比刚才精神多了。等他摆脱了那泥猴的面貌,发现自己其实是个帅小伙。他确实浪费了很多水,但是能让自己变得半干净绝对是值得的。
新的服务员——显然在他离开的时候餐厅换了班,谢天谢地——看起来和他审美一致,因为她一直在他看菜单时对他微笑,那眼神是只有女孩看到可爱狗狗时才会出现的。或许女人们喜欢别人困惑的样子,又或许只是这个女人喜欢看他一脸茫然地眯眼看着油腻的菜单。不管是哪种,他从今往后得要加把劲了,毕竟看上去胸有成竹会显得更有尊严。
至于现在嘛,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操心——重中之重就是他不知道该点什么。
挺好笑,是吧?但他真的一点想法都没有。这太荒谬了。
芝士薯条?松饼?他都不清楚自己爱吃什么。脑内就像一个冰冷的搜索引擎一样陈列出各种食物对应的图片,但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没有讨厌的,没有期待的,只有——
只有虚无。
他皱起眉头,胃里开始不舒服地绞了起来。他从来没有这么无助过,而这种陌生的迷失感让他很不舒服。
因为这……不对劲。这是不正常的不是吗?难道不应该有什么直觉跳出来帮他做决定吗?至少让他清楚‘这是你的最爱这个看上去不错试试这个,还有这个肯定好吃’?
起码不该有这种空白。
“你需要多看一会儿吗?我可以等会再来,”服务员说着,把重心从左脚换到右脚。她看上去没有那么迷人,但更有同理心,仿佛能体会他的无助。“……先生?”
“Sam,”他下意识给出一个名字,然后有些吃惊地眨眨眼,慢慢补充道,“……Jackson。我叫Sam Jackson。”他很自然地接上一个姓氏,完全看不出是他刚编的。
他扬起了嘴角。哦,他真的很擅长这个。
她朝他笑了笑。“好吧,Sam Jackson,”她还加强语气读出了这个名字,仿佛这是两人之间的内部笑话,他喜欢这样。“你想让我帮你缩小下选择范围吗?”
这句话让她迅速成为他这世上最喜欢的人。“哦拜托了。”他如释重负。
她的眼角弯了弯。“好吧。我们有很多午餐特色,这几个都很棒,”她用点单笔在菜单上指了几个,然后压低嗓门小声说道,“这几个就不怎么样。”
他发现自己有点享受这个过程了。“我可不打算用‘很棒’以下的菜打发自己,”他严肃地说,“那我还有哪些选择?”
她的笑容更灿烂了。“那今天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本地人最爱,我们名声在外的鸡肉三明治。还有我的最爱,水牛城辣翅。是饥饿时的不二选择,不过这两个随便哪个都很不错。”
“我,嗯……”有了新名字的类僵尸盯着菜单看了几秒,干脆放弃选择。“好吧,你说服我了,下单吧。”说完他开心地靠在座位上,把菜单递了回去。
她有些困惑地询问道:“所以,你选了哪个?”
“你说的啊,我点了。”他已经等不及了。
她皱皱眉头:“点了哪个?”
“三明治,鸡翅,就那些很棒的菜喽。”
眨眼,“你的意思是——你两个都要?”
“我追求卓越。”他给出一个坚定的回答。
她摇了摇头,被逗笑了。“好吧,”她的语调依然带着怀疑,挑着眉毛写下了单子。“那,你想要什么配菜吗?”
哦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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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扭薯条牛逼!类僵尸(现在他叫Sam)感慨道。如果扭扭薯条算牛逼的话,那这个烧烤酱简直更是……好吧没法形容了。
但还是要说一句,扭扭薯条真不错。
“太他妈好吃了,”身后的卡座有人说了句什么,他没听清,不过那一定是句附和。
Beth,那个迷人的、大方的、热心的女士,走到了Sam的座位,露出有魅力的微笑:“吃得不错?”
“可以这么说。”
她扬起了眉毛,盯着餐桌上的风卷残云后的战场——成堆的鸡翅残骸和沾得干干净净的酱汁。不由感叹道:“哇哦,这……吃成这样也是需要一定天赋的。”
“你懂的,一天以来的第一顿饭。”一辈子以来,“所以胃口大开。”
她给了他一个称得上严厉的眼神:“你不该吃得太多,知道吗。你估计快撑爆了。”
“哦才没有,”他拍拍肚子向她保证道,“里面地方还大着呢。”
Beth笑出了声,摇摇头,再次拿出点单本因为她简直是个天使:“行吧,我都有点怕问你这个了,但走一下流程,你还想点什么吗?”她把一缕褐色的头发别到耳后。“咖啡,茶,或者来点甜品?”
哦老天。“你这儿有什么?”
“巧克力慕斯,水果拼盘,草莓奶油蛋糕……但你不会想点其中任何一个的。”
他被这说法逗笑了:“我不会吗?”
她眨了下眼:“至少今天不会。今天的王牌必须是家常苹果派。”她说完停了一下。“不过看你的样子……今天外面确实很热,也许点个圣代就够了。”
这是在委婉地提醒自己大汗淋漓得像头猪吗?“Hmm,”他考虑着。
又等了一会儿——估计她已经习惯这个优柔寡断的客人了——她继续推销:“圣代很受欢迎的。”
“那就点这个吧。”Sam Jackson马上做出了决定,如释重负。Beth点点头,走进了厨房。
可是……这是他这辈子的第一顿饭。
“Hey,Beth?”他喊了一声,当他看到服务员探出头来时,咧嘴笑道:“把派也端上来吧!”
这时他身后突然传出一声响亮的咔嗒声。他无视了这声音——虽说这人啊,笨手笨脚的——依然全神贯注等着他的饭后甜点。
虽然估计要等一阵,但话说回来,对于人生中的第一天来说,这个展开也不算最糟。
所以,Sam Jackson哈?他从各方面琢磨了一下这个名字,发现还挺不错的。这是个很容易被遗忘的名字,能让他很好地融入那些没死过的正常人当中。还有这个名字的发音在舌尖滚动得也是那么自然。最后一件要决定的就是让别人叫你Sam还是Jackson了。他喜欢Sam这个名字,但是只允许别人称呼你的姓这听起来就很酷。
这是个愉快的抉择时刻。
“这是什么恶作剧吗?”
他跳了起来,回头看向自己对面的座位。当发现上面坐了个留着长发的苦瓜脸(叫他‘不高兴’吧)时,他皱起了眉头。
“呃……”天啊,这家伙好高。“……不是?”
“你是什么东西?变形怪?归魂?”
眨眼。“归-什么玩意儿?”
‘不高兴’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竟然把一个盘子震下来了。他看起来很生气,愤怒得像是说不出话来一样。“你怎么敢,”他咆哮着,双手撑在桌上,鼻孔因怒火而开合。
“哎!”Sam也有意见了。他捡起地上的盘子,看着留下的狼藉缩了缩脖子。可怜的Beth看到这一幕可能就再也不会喜欢自己了。“哥们儿,我只想在这里吃个午饭!自己找地方坐去!”
“你别想着吃午饭了,”那个家伙低吼着,看上去很危险,又有些一脸便秘的神情,好像只有意识到这是公众场合才没有彻底发疯。“你为什么长得和他一样?”
Sam有些烦躁。这可能不是那种“嘿你长得好像我最爱的肥皂剧里面的男主”类型的搭讪。“和谁一样?”
愤怒的榛色眼睛眯了起来。“我兄弟。”
他露齿而笑。“哈,我想我的脸比较普——”
“我死去的兄弟。”
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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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着,啊……”不高兴依然怒视着他。让Sam瑟缩了一下“……你。我接下来说的话听上去有点怪,但你要信我没有疯。”我没疯,除非这一天都是自己的恐怖幻觉。 ……说到幻觉,这是Sam Jackson唯一记得的一天,所以这可以引发出一些关于形而上学的有趣讨论。 不高兴没有动,虽然额头出现了几道皱纹,但他没有一冲动就杀了自己,所以Sam把这个视为好的开端。 “就,呃,我今早起来,”不高兴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仿佛在说“这流水账和我打算杀了你有什么关系吗?”,所以他飞快补充道,“在一个墓地里醒来。” ……是啊,听上去完全不奇怪呢。 “是从这往北走几里的地方,”他又补充道,仿佛加这一句就能让情况变好一样。“一个挺偏僻的地方。” 他特意停下来了几秒,但对方没有嘲笑他痴人说梦,也没有拿起叉子捅死他。考虑到Sam说的话已经够离谱的了,这只能说明不高兴才是那个疯了的。谁更疯狂呢,是疯子本人,还是愿意相信疯话的傻蛋? 再打住,这些问题以后再想。 不过目前这个非暴力的环境给了他一些勇气。他把手放在桌子上,试着让自己听起来足够真诚,同时饱含着“求求你别杀我”的感情:“听着,我不知道你哥是谁,但是,呃,我觉得我有可能是他。当然,只不过我是活着的那个。” “这不可能,”不高兴皱起眉头。 他叹了口气,瘫坐回去。“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你、我哥哥已经死了几个月了。即使他真的……死而复生,他的身体也早都——”不高兴没说完这句话,看上去像是突然消化不良了一样。 “哦,那也许我不是他。”他有一点小失望。因为哪怕‘不高兴’是个可怕的巨人,但起码他在漫无目的地跋涉了一早上后终于能遇见自己的兄弟——或者随便一个认识他的人也行。 不过他在期待着些什么呢?发生以上事件的几率也太小了。 不高兴看起来也很吃惊,好像Sam说出的这句话是他最不愿听到的。这时Beth走了过来。“这是你的圣代,”她放下一个甜品碗,脸上挂着可爱的微笑,然后又放下一个,“这是你的苹果派。” “不客气,”然后注意到了不高兴。“哦,你们俩互相认识吗?” 不高兴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简短答道:“对。” “和你一起来的那个女孩去哪了?”她随口问道,打算客套几句。Sam在心底为她没有尖叫着逃跑的行为点了个赞——因为天知道如果不高兴那样瞪着他,他会认真考虑要不要大叫着跑路。 奇怪的是,不高兴好像紧张地瞅了Sam一眼,然后看回Beth。“她有事要做。”他冷冷说道,显然是个不接受她聊天意图的混蛋。 “这样啊,”她给了他一个勉强的笑容,却在转向Sam时换成了真挚的笑意,“那么,这是你的账单。祝你吃得开心。”她停顿了一会儿,然后用非常随意的语气说道,“希望以后也能见到你,Sam。” 他含着一嘴的冰淇淋冲她咧嘴笑——他用偷来的钱打赌账单后面会有个电话号码。可惜的是他没有手机。“我也希望能常来,”他吞下嘴里的东西然后意有所指地回答道。当Beth离开这一桌,Sam发现她也在笑。 这时,旁边的家伙发出了一声模糊的声音,让他想起来自己还有个不友好的同伴。Sam叹了口气转过头,却发现不高兴的样子像是刚被一辆卡车撞过,让他不知道该不该打个急救电话。 “Sam?”那家伙重复着他的名字,声音有些古怪。 哦,对了。“是我的名字,”他带点骄傲地解释说,“其实是我刚起的名字,灵光一现就想到了。Sam Jackson,为您效劳。” 那人只是眨眨眼,看了他很久。 “老兄,”被看了一分钟,他终于有些恼火。“没人教过你这么盯着别人不礼貌吗?” 不高兴回过神来,然后弯起嘴角闭上眼睛,发出了一声像是气音一样的笑声,如果你对笑声的定义没那么严格的话。 “只有你会给自己起Samuel Jackson*这个名字”不高兴的声音有些奇怪的嘶哑,他倒在椅背上,用一只大手捂住眼睛。 “嘿,他很酷的好吗,”Sam坚定地回答,然后又吞了一勺冰淇淋。突然,他的脑袋上亮起了一只灯泡(比喻意义上的),让他的注意力从圣代转移到了对方身上。“等下,这么说你信我了?” 不高兴看了他一会儿,神情难辨,然后站起身来:“起来,我们走。” 呃,好吧。“去哪?” “一个朋友家。” 哇哦,这个回答真是友好而具体呢。不过Sam也无处可去,所以他顺从地叹了口气。 “总得让我先吃完这个派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