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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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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2-06
Words:
12,018
Chapter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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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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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辰玟】灰色轨迹

Summary:

*辰仔x阿玟 香港吉他手x北京主唱
*弯恋直
*本篇为《迷情陌影1997》番外,主页可看,也可单独食用,47bg单性转提及,25提及
有关萍水相逢;有关模糊的、未完成的爱。

Work Text:

01、

第二次看见他,是我二十岁生日的前一晚。

阿城提前三天就开始筹备party,说要送世上最独一无二的蛋糕给我,直到眼看他拎着一大块干巴巴的老式面包走进Band房的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被耍了。“你可以自己往上涂奶油啊!”他国语不太标准,口中振振有词,“高定款嘛,怎样?独一无二,没骗你吧?”说完冲我递来一罐喷射奶油,狡黠地眨眨眼。

彼时我作为临时主唱被邀请到香港跟他们合作连一周都不到,人生地不熟,年纪又在四人中最小,我怀疑他在给我下马威,看在阿城是这间Band房的主人同时还是灰蝶乐队创始人的份上,我决定不跟他斤斤计较,只是接过奶油罐,哼了一声,把眼睛眯成两条缝,耸耸鼻子做出一个委屈的表情,毕竟他大我四岁嘛。适当示弱好处多多——人类世界的铁律。

“哇,你这家伙——”韩知城眼睛瞪得像在橱窗里看见一只活过来的毛绒狗玩具,他转向身后擦拭鼓棒的李旻浩,“哥,你看他!”

“他从小就像狗。”李旻浩面无表情地嗤笑一声,“小时候天天黏我屁股后边儿哼哼。”

“你刚听见我哼哼了?”我毫不客气地反击,“以为打了这么多年鼓你耳朵早不好使了。”

房间角落传来一声轻笑,我屏住呼吸,转头看向那个方向,他也抬起头,看着我。九四年李旻浩回北京过年时送了我一盒vcd,上面刻录了“灰蝶”跨年演出的完整内容,那年我十六岁,平生第一次见他,只一眼就深深地记住了他——站在舞台中央,长发分成数条辫子扎起来,身穿一件带印花的烟灰色背心,抱着一把纯黑带细闪的电吉他。我见过很多玩摇滚的人,只有他如此新奇,与众不同,像一阵远方海上吹来的风。我醉心于他身上散发出的那种肆无忌惮的叛逆和仿佛能够凌驾于一切禁锢的自由幻觉。灰色的镜头聚焦在他咬着拨片的侧脸上,他凶狠的目光像野狼,我越看越渴,还没等播完就啪地一下关掉了电视。

作为一个永远玩不转乐器的摇滚青年,我觉得“灰蝶”很厉害,主唱会弹键盘,吉他手能充当贝斯手,鼓手还负责整体运营,他们自成一派,有种外人难以融入的默契,实际上香港的每一支地下乐队都自成一派,哪怕风格和灵魂不被大众认可,至少也能自得其乐。三人当中我最熟悉的是李旻浩,大我六岁、面冷心善的邻家哥哥,小时候我曾一度天真地以为他离开北京去香港念高中是因为被我在胡同里用弹弓打到屁股,伤了心。后来他写信告诉我,他在香港和同校同学组了乐队,在和主唱阿城谈恋爱。能被除猫以外谁都不爱的李旻浩看上的自然都是神人,阿城一看就是典型的天才,眼神饱含青春的朝气蓬勃,不过疑似有恶趣味,比如喜欢逗一逗长得不像唱摇滚的而像文学系的大陆仔金昇玟——没有坏心,只是单纯觉得有意思。

果然,他故意安反了喷头,我按下去,奶油糊了一脸,阿城大笑起来,我好脾气地跟着一起笑,心里其实有点委屈,眼神不自觉又瞥向他的方向,这一次他放下吉他,起身朝我走来。

“阿城,别逗他啦。”他开口,国语同样不很标准,声线比我想象中低一些。

“阿玟?系乜?”他抽一张纸巾擦掉我嘴边的奶油,然后微笑着冲我伸出手,我不动声色地在裤腿上按一下潮湿的手心,才去跟他握,“初次见面,你叫我阿辰。”他说。

他比我稍高一些,我抬头,安静地仰视那张能够媲美希腊雕塑的脸,不知道之前为什么会觉得他很凶,可能是因为演出时化着烟熏妆吧。此刻他站在我面前的样子很随意,很放松,轮廓比录像带里柔和,目光不像野狼而像一潭清澈见底的湖水,左眼下还有颗泪痣。我心里有一大堆话想说:我知道你是谁,你叫黄铉辰,是灰蝶的吉他手,我四年前就看过你演出的vcd,你长得好帅,我喜欢你的台风和发型,你可以给我一张签名吗?但开口前舌头和牙齿激烈打架,最后只憋出三个字,“你真好。”

空气安静了片刻,我余光瞥见李旻浩的头埋进鼓里,肩膀开始微微颤抖,黄铉辰把手收回去,也显得有些意料之外,歪头,嘴角上扬,迟疑地挑了挑眉,“呃…多谢?”

在气氛开始变得尴尬之前,墙上的报时挂钟咔地响了一声,真棒,从这一秒钟开始,我二十岁了,我许下第一个生日愿望,希望他千万不要嫌弃我蠢。“啪”。顶灯关上,李旻浩忽然在小军鼓上打出一连串急促的节奏,我愕然,看见韩知城从堆得老高的唱片架后面捧出个雪白精致的蛋糕——货真价实的蛋糕——一直捧到我面前。

“真cake在呢度啦!”阿城热情的声音很像蜡烛上剧烈跃动的火苗,“sorry刚才骗了你,零点过咗,阿玟!欢迎你来香港,祝你生日快乐!”

 

02、

1997年,灰蝶乐队跟我首次见面,欢迎我的方式是一场欲扬先抑的恶作剧——肯定是古灵精怪的阿城出的主意——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不过直到现在我还是后悔跟他第一次见面就出糗,其实我口才不错,从小到大被人夸最多的话就是聪明和沉稳,李旻浩曾说我这种即便天塌了也无所谓的性格是最大的优点与缺点。来香港之前我忘查天气预报,裹着毛衣站在机场盯着零上十四度的指示牌发愣,那时候我觉得我是天底下最稀里糊涂的傻瓜——截至目前为止我人生里有太多稀里糊涂的事儿了,提前两年稀里糊涂地考上了大学,大学期间还没进社会那一阵,我又开始稀里糊涂地玩音乐,因为人家说我唱歌好听,长得像文青,我也知道自己唱歌好听,长得像文青,所以毕业之后我去做那些让别人觉得文艺得直酸牙的事儿,我唱歌,朋友问我唱什么,我说,唱摇滚,然后拉起衣服给他们展示手腕和胸口的纹身数个,乳钉两枚,朋友眼睛瞪圆,嘴巴张成“O”形,大呼:原来你真的不是文学系!欣赏他们惊愕的表情我每次都觉得好笑。后来我还想在身上搞更多穿孔,可惜李旻浩给我悬崖勒马,勒住了。

数日之后迎来第一次试合,我提前到达Band房,推门而入,发现黄铉辰已经在里面整理乱七八糟的效果器线了,李旻浩也在,我跟两人打招呼,找地方坐下来开嗓。

黄铉辰问我,“你今年二十岁,毕业了?”

“嗯。”

“那你上学很早喔。”

“想快点毕业出来唱歌,自己搞音乐比较自由嘛。”

“极好啊。”他点点头,从表情却看不出觉得好,我想告诉他,我做主唱其实有一部分原因是十六岁那年看过他的演出,“铉辰,我……”

“哎哎哎……”他打断我,“千万别叫我铉辰,听着怪,不是说过吗?叫阿辰就可以,朋友都这么叫。”

我歪着头想了想,“为什么阿城可以叫你辰仔?”

“我给他起的昵称。”李旻浩正在呼噜噜地嘬一杯珍奶,“内部流通。”

“哈哈……对,他给我起的。”黄铉辰笑了,“说大陆人会觉得这名字很顺口很可爱,灰蝶的粉丝有很多大陆人来的……”顿一下,递给我麦克风,伸手去拿的时候,我确信他看见了我手腕上扎眼而繁复的蝴蝶纹身,他的视线在那儿停留了几秒,没说什么,只是微微挑眉,嘴角堆着的笑容隐而不发。我的蝴蝶纹身平生第一次获得这样平淡的反应,我感觉它的翅膀都要难过得枯萎了。

我肚子饿,黄铉辰说先带我出去吃饭,晚上我们回到Band房的时候阿城已经等不及,躺在散落一地的谱纸里游起泳来,大声抱怨我们不守时,黄铉辰递过去一支麦当劳甜筒,他弹起来接的时候差点脚滑摔个狗啃屎。

演出时间定在三个月后的元旦,节目单里有两首“黑豹”,《无地自容》和《别来纠缠我》,这两首懒散叛逆的摇滚无疑是本场演出最大的卖点,气息技巧唱腔缺一不可,窦唯独特的咬字风格极难模仿,一不小心就会唱变味。吉他起奏,我冲黄铉辰点头示意,第一个音出来韩知城吓得又差点原地绊倒自己:“辰仔——?!阿玟,你唱原调啊?!”

真的不是自夸,但飙高音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我确信在唱歌方面,我是有天赋的。唱完一遍后我又变回那个乖顺的文学系学生,紧握麦克风,习以为常地准备接受夸奖,“好犀利喔!之前没想过你竟唱这么好!”阿城一双眼睛像骤然擦亮的玻璃球,顿了顿,又嘟囔,“也是,如果唱得不好怎么敢挑战窦唯的歌呢……”

“你知唔知你唱歌时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好靓好sexy,喂,有冇恋爱过啊?有女朋友了未?没有给你介绍!”

“我……”我使劲抠着麦克风上蛇鳞般的纹路,直到指尖发白,“我不喜欢女生。”

空气安静了两秒钟。还是阿城率先反应过来,一拍脑门,大呼原来如此,怪不得总感觉哪里熟悉,原来是同类的味道!我抬头看向黄铉辰的方向,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反应,甚至走神了,低着头,单手把电话藏在裤子侧兜发消息,嘴角挂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

“要不要继续?”李旻浩咳一声,敲了敲鼓棒。

黄铉辰猛地抬头,电话揣回兜里,朦胧的目光盯着面前空气中一点,似在回味着什么,那是陷入爱情的痴缠的眼神,我不会认错。心脏忽然被什么东西挠了一下。

“one,two,three,进……”我恍恍惚惚走了神,进晚了,李旻浩骂我不经夸,这次我没有像往常一样跟他吵嘴,房间中弥漫着一股闷热的气息,我想香港或许是要下暴雨,不知为何,那让我联想起医院病房难闻的消毒水味。

 

03、

“人类的祖先是鱼,所以其实我们都是来自海洋的生物吧?哥,你觉得呢?”排练告一段落,阿城忙里偷闲趴在地上写新歌歌词,念念叨叨的,屁股撅得老高,“……维多利亚港,好大一片海,如果香港是搁浅的鲸鱼,那么所有香港人都是……”他拖着长音思考了十几秒。

“是什么?”

“还没想好……哎,鱼蛋吧。”

“边度有鱼蛋食啊?”黄铉辰忽然醒了,脸上盖着的六线谱掉下来。

“你肚好饿咩?”阿城拧起眉毛斜睨他。

“佢冇食中饭嘅嘛……”我帮他说话。

黄铉辰忽然转向我,眼睛睁大了,“你会说粤语?”

我点头,“会一些,我妈喜欢看TVB剧,之前我跟着一起看,学了不少。”

“‌‌叻仔。”他在吉他上扫出C调终止和弦,露出个如释重负的笑容,重新躺下了,“那以后就同你讲白话咯。”

韩知城在一边不乐意了:“喂,前几天还拉着我一起练国语的,别放弃啊!”

“休息两日得唔得啊——”他拖着长音回复。

“你为什么要学国语?”我问。

其余两人忽然同时看向我,李旻浩嘴角抽动一下,以几乎不可见的幅度微微摇头,脸上现出一种“别再问了,听到答案你就不怕会后悔吗”的表情。

黄铉辰抬起头,抻着脖子笑着看我,“是为学国语歌。”

电话铃声突兀地响起来,是黄铉辰的,他说了句抱歉,拿出电话看一眼来电显示,笑容忽然凝固了。他放下吉他起身去外面接电话,五分钟后回来的时候表情变得有点阴郁,阿城问他是谁,他说是房地产推销,顺带小声骂了句扑街,但我觉得那并不是真的,他是在搪塞阿城。

黄铉辰因我试合那天的出色表现对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正巧我跟他有大段需要默契配合的片段,所以经常私下一起排练,很快便熟络起来。某天下午他带我逛街,坐电车去服装城买衣服,格子开衫,外面套纯色板球毛衣,牛仔裤,牛津皮鞋,他把我打扮得活像个洋气的日本人。“这么多。”我在宽大的帽檐和围巾底下被裹得像只火鸡,弱弱地发声,“你都送给我吗?”

“北京冬天冷,你拿回去穿呗。”他正站在试衣镜前拽着件黑衬衫往身上贴,歪着头欣赏片刻,换成红色,最后又全部放回去了。经过我身边去结账的时候,他把我戴得板板正正的帽子拽歪了,“这样靓点。”他说。

晚上我们回去,发现家门锁着,阿城和李旻浩应该是去旅馆谈甜蜜的恋爱了。黄铉辰带我去他那儿借住,我洗完澡出来,光着身子,刚好跟买完洗漱用品回来的他打了个照面。他“唔”了一声,愣在原地片刻,然后低头绕过我走,把东西哗啦啦地倒在床头柜上。我自然不会放过他这点罕见的羞涩,甚至连尴尬也抛在脑后了,穿上衣服,跟在他后面继续逗他,脚底湿漉漉地踩在木地板上,发出啪唧啪唧的声音。

“喂……你没见过男人的裸体吗?”

“见过。”

“那你为什么害羞了?”

“你的……呃,你的乳钉,还有这么多纹身,会不会痛?”他转过来看着我,见我已经穿上了衣服,松了口气,“擦下脚啊喂,别滑倒了。”

“是很痛,可你不是也去打过钉子?”我听话地趿拉上人字拖。

“系啊,但呢度不得喔……”黄铉辰双臂交叉护在胸口,心有余悸地吸一口气,“我只打过眉骨和耳朵,而且没有纹身……我怕疼怕得要命。”

房间狭小,我擦完头发没地方坐,干脆穿着睡衣坐在他床上,他从塑料袋里掏出一罐啤酒拆开,递给我,“对了,上次还没问,你为什么这么早就想出来唱歌?”

我接过啤酒,眨眨眼睛,没有立即回答。

我知道,如果告诉他实情,那么我的自尊就会像一块驴打滚那样掉在地上被压扁。

起初只是失眠和偶发的焦虑罢了,没想到之后竟会变成困扰我数年的顽疾,我将视线投向窗外,似乎看到痛苦怎样在空气中凝固,飘飘荡荡,从透明渐渐变得浑浊——不过那些半透明的物质没能跟我一起到达这里,它们在我伸手想要抓住的一瞬间散尽了,散在维多利亚港,散在潮湿而多情的旺角。呆在黄铉辰身边让我感到莫名安心,或许因为香港和北京很不一样,维多利亚港和什刹海也很不一样吧。为什么?没有为什么,不一样就是不一样。黄铉辰是我十六岁冬天做过的一场幻梦,任何痛苦在梦中都能被短暂遗忘,我大概是把他当做生命去依恋了。

“因为叛逆啊?”他又问了一句。

“也不全是,我真的喜欢唱歌。”我迟疑半晌,“但有时候…有时候我挺没安全感的,这世上的一切都发展得太快,大概是因为经济环境造成的吧……北京,你知道吗,北京到处都是那样子,拆了又建,建了又拆,而且你总是会忍不住和别人比。我爸说天赋是礼物,天赋天赋,就是天注定,有些人收到地摊货,有些人收到奢侈品,他说如果我选择做艺术家,那么饿不死,但也不会出名,还劝我找份正式工作维持生计,好不能孤注一掷地玩狠的,他说我玩狠的也没用,因为根本没人当回事。*”

他安静了一会儿,眯起眼睛望着我,“我二十岁时可没有想过这么多。”

“你那时在想什么?”

他正色道:“买很酷的吉他,录很酷的唱片。”

我为之愕然,见我许久没反应,他的表情又突然松懈了。

“‌‌叻仔。”他笑起来,重重拍我肩膀一下:“放轻松啦!”

 

04、

那段时间我几乎天天和灰蝶泡在一起,排练完再跟他们出去玩,阿城给我介绍其他一同玩音乐的朋友们,大家一起划拳,喝酒,我酒量不好,喝一点就上脸,黄铉辰就把我拉到他身边坐着,替我喝,他划拳技术很烂,所以喝得格外多,但我从没看过他喝醉的样子。Club里闷热异常,我迷迷糊糊想趴在桌上睡觉,李旻浩默默起身,替我将卷起的袖口拉下来,遮住那些夸张的纹身。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黄铉辰会在很多地方留下许多仅我可见的痕迹,他在街角抽烟,略向旁移动一步,会在刚才占着的地方留下一阵飓风,他喝完的酒杯里留下的冰是眼泪凝成的,弹完吉他琴弦的余震是心跳,在琴板上留下的指纹像勋章,或吻痕……我对那些痕迹的敏感程度逐渐升高,说不清好还是不好,因此迟迟无法决定该不该改掉这一点,后来发展成一看到他就心烦意乱,所以我吃饭时不再坐他旁边了,总是绕着他走。

白天躲,晚上躲,排练的时候总不能再躲了,演出前最后一次排练,我匆匆赶去Band房,正巧遇见黄铉辰在外面打电话,夜晚的街头灯火泛黄,他一个人扶着栏杆,运动板鞋鞋尖碾着地上七零八落的烟头。我听见他叫她妹仔,问她有没有吃过晚饭,想不想要最新款的毛绒等身熊玩具,此刻他不再是初次见面时那样忧郁和孤独了,浑身散发着海水般柔软透明的光。

我躲在电线杆后面等他打完电话,才装作刚来的样子,现身,跟他一起开门进去。

那天晚上,我终于问出那个本该在初遇时问出的问题,“你们的乐队为什么叫灰蝶?”

“因为我好钟意Beyond,《灰色轨迹》听过未?”韩知城前晚宿醉了,声音很嘶哑,很适合去唱死亡摇滚,“呢首歌的尾奏solo是辰仔拿手好戏来的……不过呢,缺我都不得,两把吉他,他一个人演不了……呃,扯远了,糯糯喜欢蝴蝶,灰色又是很棒的颜色,所以……”

我点点头。灰色的确是很棒的颜色,它可以是很多东西,草灰,雾,残雪,可以冷而粗糙,也可以朦胧柔和。可阿城的气质根本和灰色不搭边,他明明是阳光或蜡烛火焰的赤金,而李旻浩是镜子边框的银白色,事实上,在三人中间更像灰色的是黄铉辰——他深深浅浅地存在于黑与白之间,充当我在这缤纷世界里孤独朝圣的那抹灰色。或许开始觉得这灰色深奥的那一秒钟,就是我爱上他的那一秒钟。

我爱我的,他爱他的,我们互不干涉。

声嘶力竭地唱完两个小时之后我终于开始感觉呼吸不畅,李旻浩也快累趴了,我说你赶紧休息,再练下去耳朵聋了。他拿下耳返,眨着又大又黑的眼睛一脸懵懂地看着我,我知道他耳聋病大概又犯了,终于听清之后他指了指我胳膊,皱起眉,我知道那意思是让我自己将卷起的衬衫袖子放下来。黄铉辰从十分钟前就抱着他那把最心爱的红吉他躺在旁边,一直没动静。

我推推他,他没醒,“阿辰?”叫他名字,还是没醒,去拿他乐器,却发现他搂那吉他搂得很紧。

见我发愣,李旻浩笑起来,“别担心,他会这样的,就是太累了。”

而我在想,到底是累成什么样子才会在旁边震耳的乐声和高谈阔论中睡着?阿城还坐在旁边地板上扫弦呢。

“系啦,冇问题噶……”阿城停止折磨手中的电贝斯,附和道,站起身的时候膝盖发出咔的一声响,“哎唷……”他伸手去揉,“我同他经常一起在Band房打地铺,他太累了就这衰样,走,阿玟,同我们去玩!”

“今天去哪里?”

“gay club咯…”阿城把一颗泡泡糖放进嘴里咀嚼,“走啦……”他过来拖我胳膊,“还没带你去过呢,你长这么靓仔,一定觉得好玩!”

我不太想去,所以苦笑着杵在原地没动作,“留他一个人在这儿没关系吗?”

“哎呀真的没关系!我之前给他写过一首歌,名字叫《阿辰在Band房睡觉,起来跑去街上弹吉他》”

这很有阿城的风格,我笑起来,他看我笑,来劲了,“还写过一首《冬天早晨好冻啊在Band房醒来写给鼓手糯糯的情歌》呢!”李旻浩伸手去捂他嘴,顺便确认我是真的不想出去玩,然后推着韩知城往门外走。

出门之前,李旻浩把我拽到角落,小声说了一句话,“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要太执着了,听话……哥不会害你。”

我一时间没领会到他的意思,脑袋嗡嗡作响,就像磁带卡在机器里,好不容易抽出来时,我的声音已经变得干干瘪瘪,布满褶皱,“好,知道了。”我答应着。

那晚在Band房跟黄铉辰一起打地铺的人变成了我,房间里只有两道均匀的呼吸声,咫尺之外街道喧嚣,他侧躺着,睡得很沉,双手抱在胸前,身体蜷缩在一起,姿势很像浸在羊水中的胎儿。

当时我还不知道他自幼失母,所以才总喜欢把自己蜷成婴儿的姿势睡觉,我只觉得此刻卸下防备的他比平时显得更脆弱,更易碎,我甚至从他的睡觉姿势窥见几分他藏在平静表面下的隐痛。按照韩知城的说法,我们都是从搁浅的鲸鱼肚子里走出来的,人类是喜欢寻找认同感的动物,我也不例外。

午夜时分,他醒来了,迷茫的目光飘飘忽忽落在我身上。

“你终于醒了。”我放下他的吉他,开心地说。

他眨眨眼睛,表情有几分意外,“你没跟他们去玩?”

“我想呆在Band房。”

“又小又闷有咩好待?看门狗啊,你。”他伸长胳膊弄乱我的头发,然后坐起身,发懵了几秒钟,低头开始系扣子,他的头发睡成了鸡窝。

房间里很安静,两道呼吸交叠,我甚至听得见心脏砰砰撞击肋骨的声音,有那么一秒钟,我很害怕他听到我过速的心跳。“你最近在躲我哦。”他突然说,嗓音有点哑,眼睛没有看向我,嘴角隐隐有种带着善意的笑容,好像已经看透了我的心思似的。我不想承认自己在躲他,也不想解释自己为什么要躲他,连忙生硬地转移话题。

“阿城跟我说,他至今写过的歌词里有四百四十五次提到过‘爱’。”

“他数过?”黄铉辰系好扣子,打了个哈欠。

“系啊,佢話佢一字一字数过的。”我说了句粤语。

“那很多了,大情种。”他嗤地笑了一声,开始像缺水的鱼一样往吉他那儿爬,我知道他又要去练歌,近日他都在跟着伴奏练习同一首歌,翻来覆去地练,“阿玟你教我呗,国语太难说得标准……”他坐在墙角烦躁地抱着吉他,我当然无法拒绝,但当看清他要学的歌究竟是哪一首时,我只感到浑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脚底。

“爱你有多深’的‘深’,舌头要再卷一点。”我教他,但他尝试很多次也说不准,有点受挫似的抬头看我,我被他那种眼神弄得心很软,伸手托住他的下颚,帮他找感觉。

“你学这首歌做乜嘢啊?”我揣着明白装糊涂——月亮代表我的心,这七个字的歌名里有五个字是在表白,我怎会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你托我下巴做乜嘢啊?”黄铉辰咧起一边嘴角,望着我,语气不含任何质疑或不满,但我忽然感到脸颊一热。

我在他身边坐下,双手抱住膝盖,试图假装若无其事,但是指尖又开始控制不住地抖个不停,我用力掐住,指甲深深嵌进肉里。

“你周末有没有空。”我说。

“什么事?”他懒懒地拨了几下琴弦,视线下移,大概看到我正在折磨自己,皱眉拍拍我的手,“喂别弄啊……不疼吗?”

我仍然坐在墙角紧扣手指不回答,过了一会儿又开始抠起墙壁剥落的灰漆,他叹口气,手伸进裤子口袋掏了一会儿,摸出一个锡纸小包,“哎,别抠啦,呢度仲有块朱古力,快化了,吃不吃?”

我停止抠墙皮,不说话,像一只狗一样讪讪地看他拆开包装纸,把巧克力塞进嘴里。

“不吃拉倒。”他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朝我伸出手,身上那件灰衬衫仿佛和背景融为一体,“周末我约了人看电影,走啦watch dog,现在带你出去玩如何?”

……

酒吧里灯光旖旎,背景音是黑豹乐队的《Don’t break my heart》,灰蝶在九四年的跨年演唱会上表演过这首歌,令人晕眩的音乐缓缓流淌,我跟他并排坐着,靠得很近,旁边不远处的卡座有对gay正在热吻,一个几乎要把另一个按到墙里去,我觉得他应该也听到那对情侣接吻的水声了,因为他紧攥住酒杯的手指周围留下了一大片清晰的水雾。

我心里涌起一股激动的浪,有那么一瞬间我决定不管不顾了,伸手攥住他的手腕,见他没有甩开我,又得寸进尺地转过身,缓缓搂住他,我用手指攀上他肩膀,轻轻地说,“我十六岁就见过你了,你知不知道?”

起初他身形很僵硬,明显是出于礼貌而忍耐着,半分钟之后才软下来,他放下酒杯,动作轻柔地抬起手,像亲哥哥一样摸了摸我的后脑,“阿玟。”他笑了,气息轻轻喷在我耳畔,热气穿透发丝,酥麻的感觉顺着鬓角传遍全身。

“这世上有很多问题是没有答案的。”他喃喃道,但是没有推开我,“所以很难去想,也很难去说……”

他说得没错,就像我并不知道为什么十六岁那年见过他一次就再也忘不掉了,他明明更像在夜晚刮过旺角喧嚣街道的一股风,一阵雾,未燃尽的烟,或是让我溺毙却不忍责怪的海——无论怎样,他都该是自由的。

“很难想,很难说……在这世上想做点什么都很难。”

我放开他,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那你觉得我是知难而退的人吗?”

 

05、

演出前一晚,焦虑像灰色的薄雾一样彻底将我笼罩,我甚至感觉某些熟悉的负面情绪又要将我打败了,这毕竟是我在香港的首次公演,说不紧张是假的。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女孩躺在一艘小舟里,肌肤如雪,如瀑般的棕色长发自然散落在周围,黄铉辰趴在她身下,脸颊轻轻贴在那女孩小腹上,黑色的卷发像墨汁融化在牛奶里。夜晚暴雨如昼,舟中却干燥异常,温暖如春,随后场景变了,我感到我的衣服被剥光,黄铉辰的手握住我的腰,一路往下探,在接吻声中我感到身体和精神逐渐崩塌,仿佛跌入比大海更辽阔的深渊……我好不容易才从强烈的失控感中挣扎出来,听见有人叫我名字:阿玟。

“阿玟?”我睁开眼睛,不间断的嗡鸣声减弱,黄铉辰正在我头顶上方半米的地方皱着眉,“昨晚一会儿没看着你,你喝了多少?”他语气第一次这么凶,我却感觉很受用,从垫子上爬起来坐直了。

他摸我的头,像揉一只小狗的皮毛,眼睛亮晶晶地俯视下来,我握住他的手腕,他语气又软下来,显得很温柔,“你乖一点,明天演出了,浑浑噩噩的,别把身体搞垮。”

即使很紧张,演出当天我仍然发挥出了最好水准,舞台上如同谜团的灰雾效果并没打败我,我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声音穿透了那层沉重的壁垒。台下掀起一阵滚热的欢呼浪潮,姑娘们疯狂地尖叫着,一切都出乎意料地顺利,完美,除了黄铉辰演出到后半场的时候把弦弹断了,去后台换,但是之后却一直没有再回来。演出结束后,我艰难地穿过狂热的粉丝包围圈,顺着露天楼梯一直来到歌舞厅顶层的天台,那里很安静,果不其然,黄铉辰正站在那儿抽烟,背影在风中颤抖着。

“你在这儿啊。”

他蓦然转身,看见我,“哎,你们演完啦……”

“嗯。”

“对唔住,刚才处理事情没回去,观众有冇生气?不过没我在场,阿城也能应付得来,他吉他弹得蛮好,而且,今晚的主角是你呀……”

我缓缓走过去,直到和他并排站着。

“无地自容。”他把抽剩的半根烟丢在脚底,踩灭了。

“什么?”

“你唱第一句的时候,咬字咬得很重,我听出来了。”

“第一句是什么来着?”有一瞬间我自己都忘了。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哦,这一句。”我想起来了,也想起我的确是在这一句故意加重了咬字。

“你经常感到孤独吗?”他问我,我点了点头,他勾起一边嘴角,笑了。

“那么恭喜你啰,这是成熟的标志。”

他转头看我一眼,又说,“你平时很少照镜子吧?”

“怎么?”我以为脸上沾了什么脏东西,忙伸手去蹭。

“过来。”

我顺从地靠近了些,他抬手捏住我的脸,“之前就想说了,你为什么总露出这副全世界都把你抛弃的表情呢?看起来孤零零的……”

距离拉近以后我终于能够盯着他的眼睛,与他对视的那一秒钟,我直觉有什么大事发生了——他的目光不再清澈如一潭可见底的湖水,而是变成盛放斑斓痛苦的容器,悲伤,迷惘,遗憾……好像各种坏情绪在他体内不知疲倦地运转着。

“你不喜欢吗?”我说。

黄铉辰愣住了几秒钟,似笑非笑地说,“没有啊,挺喜欢的,你这样……你这样总让我想起家驹那首《灰色轨迹》,有时候觉得,你比我们都更符合'灰蝶'的概念……”但我听出他的声音垮了下去,他继续说,“你唱得真好,尤其是热场那两首…你在舞台上特别靓,很有魅力,演出之前我还以为你在紧张。”

“我确实在紧张,紧张到狂做梦,一般演出之前我有特定的梦要做。”

“我都系啦……”黄铉辰笑起来,他跟我讲了一些他演出前曾做过的怪梦,比如李旻浩被愤怒的架子鼓暴打,阿城嗓子哑了怎么唱麦克风都不出声,还有吉他贝斯在演出前夕丢下他跑去俱乐部狂喝鸡尾酒……我们都笑了。

他顿了顿,又小声补充了一句,“其实我很想听你唱情歌。”

“声线更适合?”

“不,只是想听,给我唱一首吧,阿玟……”

于是我给他唱了一段粤语歌,Beyond的《情人》,唱完之后他盯着我看了很久,“哎,你唱得……”话没说完,身子就朝我这边歪倒过来。

“你喝多了。”我用肩膀和怀抱承接他整个身体的重量,余光瞥见他脚边的啤酒罐已经堆成了一座小山。

“嗯,喝多了。”黄铉辰的声音很低,很小,像在耳语,“我迷路了,这都要怪你……”

天啊,他竟然说出了“在你歌声中迷路”这种百分百撩人的情话,其实这段对话最完美、最漂亮的结局该是一个吻的,黄铉辰应该给我一个吻,我也应该给他一个吻,但是他没有,我也没有。

“阿城在歌词里写过那么多次的爱……”他说。

我们头顶的月光不是很亮,灰灰的,但看起来有一股模糊的诱惑力。“嗯,你说。”我盯着他好看的嘴唇,好像那里即将诞生出能宣判我命运的词句,可他却忽然转换了话题,“阿玟,你第一天到这里的时候,跟你见的第一面,我就知你钟意男仔了,你的那些纹身和穿孔……一定很痛,希望你以后不要后悔啊——对了,你知道吗……”

忽然,一串串焰火腾空而起,他的声音骤然被掩盖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

黄铉辰惊讶地从我肩上直起身,仰头望向天空,烟火把他的脸映衬得五颜六色的,我盯着他,端详他侧脸的轮廓,很久很久,然后脱口而出,“我爱你。”

他转过头来,黑眼睛里有一簇火焰,“什么?”

“真美。”我吞咽一下,改了口,又补上一个匆促的微笑,“我说——烟花真美!”

“是,是很美!九八年了啊,新年快乐!”他大声说,微笑着,但我看见他隐在黑暗处的手指无意识地将啤酒罐攥得更紧了。他喝掉最后一口酒,把空罐子搁在围栏边缘,罐身凹陷的裂痕歪斜着,像一道未出口的答案。

北京有禁烟令,所以九八年的香港夜空实际上填补了我二十年来内心的某部分空缺,天空密密麻麻地下起烟花雨,一簇簇盛开,伸展向死亡的黑夜,用死亡照亮整个世界,所以那些漂亮的痕迹是提前准备好的眼泪,它们明明在天上大哭,可是任谁都会夸它们美,没有一个人看见它们完美表象下的脆弱,为什么?没有为什么。我看见黄铉辰的眼睛里泛着泪光,于是往他那边靠了靠,他伸手搂住我的肩,我大胆地把头靠上他的肩膀,他没有推开我,而是把我搂得更紧了些。

无论多漂亮的焰火,结局也是消散在空中。我知道,这一晚,我们都被爱情抛弃在夜的暗影里。

 

06、

“欢迎再来玩哦,等暖和的时候过来,夏天过来,下次带你去坐落日飞车。”

直到大脑将九七年末的香港记忆美化得足以支撑我度过很多个阴郁的雨天下午的时候,我才知道那段时光于我而言的意义——人在青春期里喜欢过的东西,爱过的人,真的会影响他的一生。

我要回北京了,灰蝶乐队的三个人都去机场送我,黄铉辰一直送我到安检口。

人流攒动,我把所有真诚调动到脸上,努力挤出微笑,“再见。”

“再见。”他像我最好的密友一样跟我握手。

“没有什么话想对我说吗?”

他毫不犹豫地说:“你不要再伤害你自己。”

我猛然抬头,看见他面上流露出的一种陌生的情绪,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哀愁,和怜爱。

“那晚你想要说的话,我知道,你在Band房悄悄地陪着我,很多次,我也都知道,你在我这留下的东西我全部都收下,我替你保管,但你也可以不拿回去,好吗?”他低声说着,语速很快,双眼晶莹地闪烁着,仿佛一颗心也在跟我同频颤动,我屏住了呼吸,知道自己正在经历的并非爱情,可仍然难以控制地被深深打动——最开始,我是被黄铉辰身上那股忧郁和孤独的气质吸引,可现在拨开那层神秘的灰色的迷雾,我只看见他不羁表面下真挚得可笑的纯情。

“蝴蝶真的很美,很美……但你答应我,不要再有第二只。”黄铉辰捧起我的左手,用拇指摩挲我伤疤的动作很轻,像一片羽毛落在上面,伤口早已愈合了,可我却从未感觉手腕有这么痛过,仿佛他哀伤的目光变成了我新的纹身墨水。

他递来一张明信片,说要送我留纪念,夜晚的维港灯火通明,反面有一行字,是他亲手写的,他让我现在就读,我将明信片翻过来:

不是地攤貨也不是奢侈品,是無價的珍寶。

我忽然瑟瑟发抖起来,早已涌满眼眶的泪水奔流而下。

从始至终,我没有告诉他我曾患过很严重的抑郁症,身体各处的纹身并非任何叛逆或摇滚精神的标志,只为遮盖自残留下的伤疤,有一次我差点死在北京的医院里。别笑我啊,人有时就是会陷入这样的困境不是吗?你不能保证时刻跟得上这世界运转的速度,不能保证你永远很酷,很不需要归属感。周围的一切高速发展,我只是恰巧没能立即适应,所以被甩出了轨道,仅此而已。最严重发病的记忆其实已经不太确切了,只记得那是一个阴郁的雨天下午,我又一次被汹涌的海水淹没,溺毙之前,我从那个灰蒙蒙的梦中醒来,忽然感到一阵无法忍受的窒息,我发觉用被子是无法闷死自己的,于是走进卫生间,反锁门,打碎漱口杯,用碎片割断了脉搏……

“阿玟,你一定会幸福的。”黄铉辰的语气平静而坚决,好像在陈述这世上某件亘古不变的真理。“幸福,快乐。”他替我整理衣领,抚平袖口处的褶皱,为我擦掉眼泪,然后给了我一个深深的拥抱。

我凑到他耳边,想跟他说一句话,可是他笑着推开了我。

“不要,不要现在就告诉我,下次,下一次。”他狡黠地向我眨着眼睛。

 

07、

回到北京之后,我们互通过信件,他偶尔还会给我打电话,谈话总是非常愉快,我们聊电影,聊烹饪,聊我去各地旅游的见闻,他说他会来找我,还让我带他去北京爬长城,看天安门。九九年冬天,北京初雪,我收到他的最后一封信,信纸被血渍浸透了一角,我很快发现那是红墨水。信封里附了一张李旻浩拍的、他和阿城的合照,两人面对镜头笑得很灿烂,他身上穿着我第一次见他时那件烟灰色的紧身背心。信纸翻过来,背面抄着《灰色轨迹》的歌词:“我已背上一身苦困后悔与唏嘘。”旁边用马克笔画了一个红色的笑脸。

香港到北京的距离并不很远,可是他却没有再来过。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天,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跟黄铉辰同在一艘小舟里,顺着维港,在几乎静止的浪中慢慢穿梭,流浪到远方。时间在倒退,海水变成了一条永无止尽的长河,仿佛和人世间隔着不可逾越的时空。

两千年一月四号,我接到李旻浩的电话。他把两件事告知我,第一件是灰蝶乐队解散了,第二件是黄铉辰在元旦那天出了意外。个中原因非常复杂,涉及他的家事,我只知道有人雇了打手跟着他,把他堵在巷子里,想因为他之前某次过分的行为给他一个教训。他最心爱的那把红吉他被砸了个稀巴烂,他或许在心痛中呆立了两秒,就在那两秒里,那人举起吉他残骸刺向了他的脖子。很可惜,他们都没料到这把断掉的乐器截面实际上非常锋利,是致命的那种锋利。

所以我们的故事也跟随他的心跳一起戛然而止了,我再次踏上香港的土地是去参加他的葬礼。

一向准时,赶早不赶晚的阿城竟然破天荒地迟到了,这次他没有跟着一起积极策划仪式,也没有像我们初遇那晚变出一个真正的蛋糕一样把他最好的朋友起死回生,这不再是一场为我私人定制的恶作剧,因为人死了就是死了,我这才发现无论关系亲密或疏远,死亡总是最后的赢家。

旺角的冬天不冷,我学聪明了,没有再穿毛衣过来,但黑色正装里面穿了他给我买的高领衬衫,三年前的很多场景仍不可避免地与现实交融,曾和他共同经历的一幕幕像电影镜头那样在我眼前划过,折叠的记忆展开,当年未风干的部分已经变得黏糊糊,一使劲就会连皮带肉扯掉一大块。眼泪,心跳,棺木上像勋章般的指纹……我发觉我连爱上他的具体日子都记不得了,或许是十六岁,或许是二十岁,但那都已经不再重要。悬吊式电视在循环播放他之前的演出片段,失真褪色的画面蒙着一层模糊的灰色,好像他被安放在时间的琥珀里,不会变成熟也不会再变老,这很好。

许多许多年之后,我发现二十一世纪的春风并没带来更美好的明天,终于敢肯定他永远睡在千禧年是一件很好的事。

我看到他和阿城合作《灰色轨迹》的尾奏,望着屏幕中他的身影,却始终没有流下泪水,我一直在想,如果之前的某次我真的从二十层高的公寓顶楼跳下去,或失血过多死在浴缸里,会怎样。如今我已与三年前大不相同,我学会了远远地观望情绪,拒绝投身其中,我可以站在梦中的河岸俯视所有或痛苦或迷惘的过往,因为他曾经蹚入那条河,在水中央拥抱我,结束我的残缺。

或许当看清那团灰色究竟为何物的那一秒钟,就是我可以停止爱他的那一秒钟。

仪式结束,人几乎都走光了,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注视他的墓碑,石头前面是一片花的海洋,我从里面分辨出几束他喜欢的白茉莉。李旻浩过来拍拍我的肩膀,“阿玟,走吧。”

我转身,看到李旻浩像兔子一样红红的眼圈,和十四年前被我用弹弓打屁股时一模一样,那时他还没有来香港做灰蝶乐队的鼓手,他还跟我住在一条胡同里,每天放学路上都用破破烂烂的随身听听很酷很炸的摇滚。我也并不知道自己即将在十六岁那年爱上一个人,获得一场注定无果的爱情,无论如何,梦醒后一切都再也回不去。我笑了,凑到黄铉辰的墓碑前面,蹲下去。

墓碑上写着他的名字,没有贴照片,我抬手抚摸那块冰冷的石头,微微张开嘴唇。

我给他唱了一支歌。

 

fin.

 

尾声:
多年之后我偶然在旧货市场找到一张灰蝶乐队的黑胶唱片,独一无二的纪念款,是我曾经参演过的那场,我付钱把唱片买回家,播放时发现碟片背面刻着一行小字:
“给阿玟——1997.12.31”

旁边用马克笔画着一个红色的笑脸。

 

推荐曲目:《Don't Break My Heart》 — 黑豹乐队
《灰色轨迹》— Beyond
《无地自容》— 黑豹乐队

*部分灵感来源于《波希米亚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