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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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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02
Words:
9,354
Chapter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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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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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DV】在新世界

Summary:

如果在新的世界,可以有全新的选择

但丁第一人称

Notes:

(See the end of the work for notes.)

Work Text:

1.

 

我全身上下唯一值点儿钱的,是那些挂在夹克和牛仔裤上的银链子。

我揉揉眼睛,靠着车站的长椅坐起来。从清晨开始车站广播没完没了地响着,有大概上百号人在我身边走过,他们嘈杂的声音一会儿浮现,一会儿又从我的梦境中消退,现在我的脑子昏沉又轻盈。等那条垂在椅子外整整一夜、麻得不行的腿终于恢复点知觉,我背起帆布包,站起来走出车站。阳光刺眼,车站对面是片平房商店广场,赛百味、可丽丝比甜甜圈、酒水店、国王超市、美甲店……就是没有一家披萨店,这个早上注定不能吃到那种拉丝起泡的起司味道。我拽着包走在人行道上,口袋里有两块士力架巧克力,是大巴上一个好哥们在下车前塞给我的,够我撑半天。

在丹佛,随便站在哪儿往西看,都能看见落基山脉,积雪的山峰在平原上闪闪发亮。那些个平房,要不各有各的丑,要不丑到一块儿,但悬在它们头上的,却是超凡脱俗的皑皑白雪。我看得出神,直到一个快步路过的人用肩膀撞了我一下,才从这日常的奇景中醒过来。广场中间的空地上,一个黑人正在摆弄他的萨克斯盒,现在还没到他开张的时间。冰淇淋车旁边围着一圈小孩,我掏了掏身上那点零钱,刚好能买杯奶昔。那草莓甜味的液体顺着喉管滑下,让我胃里湿乎乎凉飕飕的,很好受。站在小孩堆里头的一个姑娘,穿着碎花裙子,皮肤被晒成了蜜色,她冲我瞧了一眼,带着点娇媚的意味。我冲她回了一个笑,心中雀跃:嘿,丹佛真不错啊!

我已经开始喜欢这里了,虽然我还没有落脚的地方,还不知道今晚会在哪儿睡,也没想好是不是该搭车去西边,但今天在这阳光灿烂的街道、孩子们的笑声、草莓奶昔的味道和她眼角那一瞥里,已经开了个好头。

于是我决定赌一把。我靠着车站外的咖啡店窗户,盯着里头一个女招待发了一阵呆。然后我搭上公交去了城郊,下车的地方总算有几个加油站。站在公路边的路肩上,我把拇指举起来,我做好了会有十几辆车飞驰而过、对我看都不看的准备,可半分钟不到,一辆伊利诺车牌的白色福特停在我面前。

我在车窗边弯下腰来,看见司机时不由得一愣。那是个银发蓝眼的男人,十分英俊,长得跟我有点像。嘿,感谢素未谋面的妈妈,我的脸蛋可没少给我便利,那是我即便有时闻起来像杰夫瑞·达莫的冰柜,也总能搭得上顺风车的原因。他撇了撇头,示意我上车,我赶紧拉开副驾的门爬上去。

银发男人叫维吉尔,他说到这个古怪的名字时还微微斜了我一眼。我报上自己的名字,安东尼,但人们一般叫我托尼。后座上放着旅行包,我猜他也在到处旅行。

他话不多,面上表情也冷淡,问了我去哪儿,便把注意力全收回方向盘。我靠着车窗坐好,感受到一种久违的轻松。搭便车最麻烦的事是你得跟无数陌生人说话,得让他们觉得把你捎上不是个错误,有时候还得逗他们笑。要是你打算靠这招一路横穿整个国家、不在旅馆里睡觉,多少会叫人疲惫。维吉尔把我带上山,还跟我一同下车。我们一起走上蓝天山的观光道。

坐在山崖的石头上,我把一条士力架递给他,他接了过去,却没有吃。我撕开包装将巧克力塞进嘴里,意识到他全程都在留意着我。他看我的眼神里有种说不清的东西,但并不危险。

我会知道那是什么的,即便不是现在。

我躺倒在地,脑子里胡乱想象着一顿丰盛的披萨晚餐,烘土豆和大把大把的酸奶油,我是说大量的酸奶油。当然这对缓解饥饿毫无帮助,但反正我身边这个人也不说话。和我搭过伙走一程的家伙里,大多数都爱吹牛、讲笑话、唱烂歌,他们知道,人生最大的杀手不是寂寞,是单调乏味。尤其对我们这种四处漂泊、不属于任何地方的人来说。

就是无聊透顶的生活驱使我上路。我在爱荷华长大,在那儿无论你爬上哪个屋顶上眺望,看到的都是无边无际的玉米田。地图上最大的标志物是水塔,因为不管哪个方向都离大海至少一千里,离最近的山脉四百里,离霓虹灯光和上得了新闻的事三百里。我站在公路边,眼前除了风吹玉米叶,什么都没有,摇曳着日复一日、永无休止的沉闷。

我懒洋洋地胡思乱想着,视野边缘突然飞进来一抹灰影,一只游隼在追一只树燕,那速度快如闪电。我下意识地拍了拍维吉尔的膝盖,指给他看这山区空战。等我们目送游隼掠过头顶,爪下悬着一团羽毛散乱的小东西,转眼消失在天际,我才后知后觉刚才那一连串动作的奇怪的熟稔。

他把士力架塞回我的手里。沿途经过露营帐篷时,我不由得放慢脚步,这本来是我今晚的计划:篝火晚会或者酒水派对散场之后,就混进一顶帐篷过夜,天亮再走。

维吉尔的声音适时地响起,我住城里的旅店。

天呐,我在肚子里狂笑。如果我到这会儿还没搞懂是什么意思,我就是大傻瓜。

回程路上气氛轻快多了。他问我怎样开始旅行的,我说有个周末,爱荷华镇上的农夫开着拖拉机到负鼠酒馆,观看了雷德格雷夫蓝魔鬼橄榄球队在比赛中以二十八比七痛宰克劳恩城队。农夫的儿子在那场拿了三次触地得分,他接受了社区居民的祝贺并感谢上帝的恩典。

他几乎要被我逗笑了,表情终于出现丝丝松动,柔和了他大理石般的五官。我心中涌起一阵得意,还有一种难言的快活又不适的感觉。那当然不是我的故事,我从未见过自己的父母,也没有别的亲人,只是碰巧在爱荷华长到十五岁。有天路过的雪佛兰把我捎上了,我就离开了那个地方。

我是世上最自由的人,我告诉维吉尔。

他对我之前说的那些话都鲜有回应,唯独这一句,他转过头来,那双灰色的眼眸深深地看了我好几秒。

我们又回到了车站前的广场,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那个黑人的萨克斯吹着微风一样轻柔的调子。维吉尔领我拐进一条叫做卡尔拉街的小巷子,那儿还有一撮平房式的小店,只有一家披萨店还亮着灯。

门上的铃响了一声。他径直走到柜台前看菜单,又回头对我说。

要吃什么自己点。

五重肉披萨,别加黑橄榄。

一种奇异的感觉在我心里升腾起来。他背对我站着,一动不动,我望着他银白色的发尾垂在风衣领子上,轻轻擦着。就是这个人,叫我把酒水派对和酒吧狂欢全抛在脑后,下腹有什么正在酝酿,但我感到的不止有兴奋,还有一种热泉般的恍惚将我包围。店里只有一对母女坐在角落里,正在翻看超市的打折目录,时不时发出翻页的声响。

捧着两人份的披萨,我们回到车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披萨盒,维吉尔什么也没说,我拿起一片大嚼起来。他把车开出了城市灯光的范围,换作是其他人,该开始感到害怕了。我吃完整整一张披萨,在裤子上擦了擦手,然后无聊地敲着车窗,直到他把车开进一间汽车旅馆。

他去前台要了一个房间。柜台后那胖女人耷拉着眼皮,连头都没抬一下。要是她抬头,就能看到我嘴角不掩饰的玩味笑意。这一切都非常的,有趣。我们找到那间房,我站在他身后两步的地方,欣赏他摸索着对准钥匙孔的背影,修长的一条。他身上有股撩人的气质,如果今晚得应付的是这样一个人,我一点也不介意。

房间带有独立浴室,以及干净的床单,我多久没见过这些东西了,大概是从未。

去洗澡。维吉尔说。

哈哈,真是急不可耐。

我哼着歌把衣服脱光,跑到淋浴下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在我冲头发的泡泡时,他走进了浴室,在盥洗台洗手和脸。打湿的额发垂下来,镜子里的他看起来和我更像了,像一个三十岁的我。我想把他拉进花洒下,水会从他的后颈滚落,顺着他的背和腰线一路流淌,最后流到他的双腿之间。但是他拿起毛巾擦干脸就出去了。

我洗完出来,头发还滴着水,全身上下只在腰上围了条毛巾。房间里没有开灯,他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本书,正靠在窗边就着透进来的光阅读。那头冷幽的银发仿佛月光织就,又像融化的铂金。他抬起头。我站在离他不到半步的地方,拉起他翻书的那只右手,把掌心按到我还蒸着沐浴的热气的腹肌上,然后慢慢往下滑。

他把手收了回去,用一种诧异的表情看着我。

我回瞪他,简直不可思议。我脑中空白了几秒,他不是和我一拍即合的那种好哥们,他钓了我一整天,现在却把我推开了。这算什么?

这不就是你干这么多想要的吗?我笑了一声,没必要害羞,还是说你是得先来两杯的类型?我盯着他的脸,试图看出那些虚伪的清高,那些让我讨厌的做作把戏,可灰到近乎无色的眼睛只是一眨不眨地直视我,显得遥远而冷硬。

你很像我的弟弟。他说。把衣服穿上。

黑暗中的暧昧魔法在这句陈词滥调下彻底消散。

 

第二天我醒来时已是黄昏。这个时分醒来的感觉总是糟糕透顶,有那么十几秒,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也许我还在爱荷华,也许我在外太空,我的意识在虚空中漂浮,静止不动却天旋地转。你不会忘记这种没来由的沮丧,它每一次都将人淹没。我躺在一间陌生的汽车旅馆里,望着墙上百叶窗投下的条状光斑,听着窗外公路上偶尔驶过的车辆声,除此之外,世界一片寂静。我默然等待这片刻过去。这一刻,我似是某个与我完全无关的陌生人,我的人生也仿佛不是我自己的。

待那奇异的感觉消退,我爬起来把自己收拾出个人样。我走来走去找一件干净衣服的时候,维吉尔推门走了进来。是了,我还没被清洁工撵出去,他的旅行包还在,所以他还没走。但是我该走了。

我打算到城里找份工作,凭我的脸蛋,让哪家快餐店雇下我不算难。等攒够路费,就去下一个地方,谁也说不准那会是哪儿。我一想到要打工就烦得要命,可我身无分文。事实上,我从未以那种方式为我的三餐付账,而当我愿意那么做的时候,眼前这个男人对我不感兴趣。我耸耸肩,丹佛的每一条后巷对我来说都许诺了一个小妞,我不必为他神伤。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有点不想和他分开。也许他那句我像他的弟弟还是对我造成了某种影响。

你要和我一起去旧金山吗?我问他。不一定是旧金山,也可以是别的地方,我还没想好。

不,我不会和你去旧金山。

你要去哪儿?我踌蹰着,还是问出了口。

他没有回答。我早看出来他是那种不惧怕尴尬和沉默的人,他只说他想说的话。我捡起躺在地上的背包,心想这就是告别了。

我没有问我还会不会再见到他。

我的生活还不曾有过重逢。

 

 

 

2.

 

最开始时,没几个人相信我适合当私家侦探。他们都搞错了这个行当真正需要的东西,它不要求你有聪明绝顶的脑子,当然,蠢得像头猪也不行。天底下没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案子,有也轮不到我们这些干私活的。几乎每个同行都要为不是处理出轨和遗产的委托戒酒半天以示尊重;偶尔你要挨揍,甚至吃上枪子,还要跟条子和黑帮打交道——有时你不能很好地区分他们。不过我也有些从没告诉过别人的本事。

早晨我起得不早也不晚,吃的昨夜剩的披萨味道不好也不坏,今天不是周一也不是周五。因此这会是平凡的一天。我住在事务所楼上,下楼,往办公桌后一坐,就算是开门营业了。门可罗雀的日子并不糟糕,那是大部分的日子。糟糕的是那些人们带着鸡毛蒜皮的小事在我前面往来蹀躞的日子:丢了猫,丢了狗,怀疑丈夫,怀疑妻子,遗嘱有问题……我听完,点头,报价,再礼貌地把他们送出去。

“我对客户总是满怀耐心,直到他对我撒三十个谎,肚子里还有三百个等着吐出来。”我把最后的客人赶走,反手落了锁。

坐回办公桌,拉开抽屉。里面躺着两把枪,一黑一白,精工绝伦。枪身刻着铭文:“黑檀木与白象牙”。我把白象牙拿出来看了看,她是那种火力凶猛的美人。平时我更常用黑檀木,精度更高。她的枪身更纤细,算得上更“内敛”的那把,挂在腰后仍旧扎眼得很。两把一起用?什么时候会用得上双枪那猛烈和精准并存的火力?谁会在实战中同时驾驭双枪?这不是好莱坞片场。谁又驾驭得来?我的手指抚摸着黑檀木冰冷的枪管。

这两把枪不是凡物,可我偏偏用起来得心应手。这是天赋。三年前,这对艺术品似的手枪出现在我的办公桌上,装在一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纸盒里。我是个侦探,却连谁放的都找不到。哦,说起这,大概我迟早要承认是什么原因使我决心当个侦探的,不过我一时半会儿不乐意面对内心。

我知道这是维吉尔留在这里的,虽然我没有证据。他和我那些年流浪时碰到的好哥们不一样——短暂地互相扶持,分享一些说深不深、萍水相逢的情谊。他对我比哥们儿冷淡,可若谁会花上生命中的几个小时来为我认真地思考、为我着想,那天底下就只有他了。这种念头荒谬极了,却又挥之不去。

我想起那种永不停歇、追逐未知远方的渴望。我走遍了那么多地方,是什么让我停住脚步?我在陆地的最南方眺望。海潮在暮色中缓慢起落,红树林根须宛如嶙峋的手,紧扣着大陆的边缘。云层沿着天际堆积,闪电在云后亮了一瞬,天地间一切都带着迟钝的粗糙:空气黏滞,海浪喘息,芦苇簌簌作响。大海吞咽自己的边界,把陆地一点点蚀回海里。那潮汐仿佛古老的、沼泽才懂的咀嚼声。我望着魔域般的陌生风景,忽然想家了。可是我的家在哪里?我的旅途没有给我慰藉。那只是人生道路上稍纵即逝的快意,是画饼充饥的满足。

我们独自来到这个世界。在降生前的黑暗里,我们无法看清母亲的脸,在切断和母亲相连的脐带后,我们跌入这难以理解的、名为人间的樊笼。谁能越过人与人之间的藩篱?谁真正看清过他们的兄弟?谁又曾洞悉过父亲的内心?人生难道不是无尽的孤独的漂泊,在陌生的土地上走过异乡人的一生?我所见的只有通往迷雾的桥梁。

没有人与我共享一个灵魂。没有一双眼睛能将我从人群中认出。

我都不知道这奢望哪来的。

我坐了一会儿,试图不这么忧愁地去想维吉尔。我努力回忆一点笑话,过去的路上那些神圣的瞎搞事迹。但都没有成功,于是我把黑檀木和白象牙重新放回抽屉里,关上了它。

 

这个位子有人吗?

我摇头,摸到我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小意思,醉不了我的。

他就这样出现了。我遍寻不见,而他就像随意走进一家酒吧一样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他不是那种我能在街口转角遇上的人,我心想,他的现身带着某种启示。我等了那么久,那种热切的冲动被磨光了,但正好让我看起来不像个急着推销商品(我自己)的销售员。

他在我旁边的高脚椅上坐下,招来酒保,点了一杯度数很低的小酒。我要了一杯威士忌。

我们安静地喝了一会儿酒。我笑了,一切还是老样子,他看起来一点没变,这甚至不是一句虚伪的恭维,他就和十一年前那个秋日走进我生命里时一模一样。

你这些年到哪去了?

我哪都没去。

和我打场台球怎么样?

不会。

我可以教你。我想象了一下教他打台球的美妙光景。

不必。

扑克呢?

他索性不回答。

那我们只有一件事可做了。

他像是根本没听见这句调情。这是你想过的生活吗?

我一愣。酒吧里几位固定班底像老家具嵌在他们惯常的位置上。台球桌边一男一女在打花式球,但他们看来已经粘在一起了。这一刻,他们离我都很远。

这是你消失了十一年之后,要找我说的第一件事,讨论我的生活方式和家庭观念?我很感动,维吉尔。

在没有人告诉你怎样做,他的表情有别于惯常的冷漠,带着一种严肃,没有人左右你的选择的情况下,你选择了这样的活法,这样活着?

看来是了。

我把要说出口的话全咽回去。我不能找个人结婚,因为不可能维持超过三个月。如果找到你的那天就出轨,我妈妈会哭的,我得先跟对方离婚。谁说我没有妈妈会挨一发枪子,我有妈妈,我只是不认识她。基督说想象出轨与真的去做同罪。我安定了下来,但我有终归得去的地方,要找到什么东西。我内心有一层隐隐的渴望。有人告诫过我,你无法得到最想要的,托尼。没有人能拥有自己真正渴望的东西,我们全部生活的希望,就在于有朝一日会如愿以偿的幻觉。

它那么模糊而遥远,就好像不属于我存在的时间之内。我甚至无法看清它,哪怕让我看一眼也好。

我伸出手,握住他手腕。跟我回家,我说。

 

广场上的黑人在倒萨克斯里的口水,他吹了一整个晚上。我想起初遇维吉尔那天,也是有一支中音萨克斯,吹着筋疲力尽却又永无止境的爵士乐。芝加哥的夜晚是涵盖万物的长梦,城市闪烁着睡眼朦胧的灯光。他在霓虹灯下走过,紫粉、靛青、洋红的光依次漫过他的脸。我的手背有时会擦过他的手背。我没有拉着他,是他自己跟我走的。

人们都说你永远记得你十七岁时喜欢过的人。但我知道并不是那样,你记住的只是一种感觉。我将他的名字和容颜铭记于心,但十七岁的我缺乏洞察细节的能力,不然我会记住他走路时风衣下摆摇晃的幅度、他遥望远方时的呜呜风声、他读的那本书(他读的到底是什么呢),一切可供回忆、尽可能细致的素材。这些我全没注意到,以至于除了他的脸庞和身影,关于他的印象愈发笼罩在一团柔和的微光里面。

我将他抵在事务所的墙上,现在的我已经和他一样高了,我的眼睛平视着他灰色的眼眸,他又让我感到熟悉。我什么都不明白,他看起来好年轻,他是真实存在的吗?你是真实存在的吗?按理说他身上所有的东西都让我感到恼火——冷漠而高高在上的态度、不直率的交流以及一丝不苟到古板的头发。他的手掌上有位置奇特的茧子。我不是毛头小子了,我能分辨他的每个细微表情,他看着我时的若有所思,那是他在看另一个人。

我简直有点儿恨他。我把他的嘴唇亲到红肿,直到他快透不过气来,才将舌头从他嘴里退出。

我十七岁的时候就想这么干了。我贴着他的耳廓低语。我等得太久了,再装模作样地聊三小时的天也不会使我显得更高尚。

他露出和当年一样的惊讶神情,然后他皱起眉头。这使他看起来严厉,也使我想要耍无赖。

你是我的弟弟。

耶稣基督,他还在放这狗屁。我不是。

他发出细微、低沉的叹息。你该珍惜你在这里的自由。

你在说什么?

你明白看半身坠落的心情吗,又或是在那最后一瞥里,看见他震惊而痛苦的目光?你理解血亲的生命在手心中消散,唯一残留的只有宝石冰冷的触感,那种无常与黑暗?人有过这样残忍的记忆,到底要怎么活下去?领悟这一生已成定局,未来的每个日夜,都只是重复的虚耗,你会忘记那一刻吗?你的确不是我的弟弟,而你该把这当作命运慈悲的礼物。

我不明白他的话。我什么都不明白,但我什么都想要。我很少向世界索取,可他是我应得的。额头靠在他的锁骨之间,我听着他的心跳,这种不对等的情感让我痛苦。

你不想和我降生为兄弟吗,但……

我能感觉得到,他心跳声的节拍加快了,我能闻得到他的气味不同了,不寻常的热度从皮肤底下升起。我察觉得出他的声音依旧冷静,气息却不再平稳,某种东西笼罩着他的脸,他的呼吸因为感情的释放和激情的沾染而变得深沉。

他将我推开一点,抵着我的胸口让我无法再次进犯,逐颗地解开他衬衫的扣子,雪白的肌肤一点点地显现。

这是一场月光下的梦。他身体的味道和皮革混合到一起,唤醒了我。还有其他更苦涩、厚重、阴暗的东西,在他的周身萦绕。他跟圣洁没什么关系,即便在苍白的光线里他看起来神圣极了。他头发上有金属的冷意,他闻起来像一把刀。我呢?我闻起来是不是像一把枪?我随时为他走火。他接纳了我紧绷的身体,但他不是温柔而不索要代价的情人,他的手指在我背上留下瘀痕,要我疼痛。

我们能拥有的只有今晚。他低头,吻我耳廓,指尖卷住我颈后的发,一圈又一圈,然后扯痛我。

你以后不会再见到我了。

 

 

 

3.

 

维吉尔把黑檀木戳进我嘴里说,离开这个世界的第一步就是你得死。

他不是开玩笑的。因为我们脚下这幢大楼还有三分钟就会变成一颗火球,把我和他都炸成碎片再混在一起。半小时前我在把活着的人都赶走。十五分钟前我在想办法搞掉那些炸弹。十分钟前维吉尔从天而降,象征意义上地,鬼知道他哪儿冒出来的,他就那样出现了。然后他二话不说开始痛揍我。

没人能在肉搏里打赢我,枪术更不可能。我说真的,从来没有过,一切纯粹都是自然而然,就好像是通灵或是有人在支配我。我不知道,那就像一种传奇的、超自然的力量。不然我靠什么支撑我的生意,靠我天才的大脑吗。但我在他面前甚至连招架之力都没有。他快得不可思议,拳头一瞬间就能砸到我鼻子上,又或是以左腿为轴心,一记鞭腿横扫而来,快逾疾风。他不屑于摆出任何正经的架势,他的路子和任何人都不一样,又快又狠,干净利落,赏心悦目。我被他揍得脑子里都响起了巴赫,只能是这样,不然我不会幻想我能预测他所有动作,我只是架不住又躲不开。该死的。

他用膝盖和小腿顶着我的胸口,将我押在墙上。他的脸还是没有变,十五年过去了,他还是和我第一天见到他时一样,半点儿没有变过。那双灰色眼睛里闪着无名怒火,天晓得他在为什么事生我的气。我想问他这些年都到哪去了,他是什么人,他是真实存在的吗,他是我的幻想朋友吗。我却笑了,并且越笑越大声。

你在发什么疯?我大喊,笑得喘不过气,我们都要死了。

他要把腿收回去,我连忙用手捞住,将他的腿搂在我身前。

你不是喜欢我的胸肌吗,那个晚上你可是摸遍了所有地方。

如果是我的同行们,一定会问我,你难道非得总这么不正经吗。这几年他们越发觉得我不可捉摸,事实上连我的敌人都这么认为。维吉尔却只是将腿挪上了两寸,卡到了我的脖子上,在我颈骨咯吱作响的时候才把我掼到地上。

一只穿靴子的脚重重地踏到我胸口上,我想我的肋骨和肺都碎了一点,我伸手挽住那裹了好几层皮革的小腿。被压迫的肺没妨碍我的嘴角咧开,吐出畅快的笑。

你在发什么疯?他拿我刚刚的问题反问我。我分明看到他那张紧绷的怒容也差点笑了,形成一种奇怪的扭曲表情。

这不好笑吗?这一生,这个世界。如果不是他死死地踩着我,我也许会笑得满地乱滚。

不好笑吗?我把手臂搭在额头上。有些人悄无声息地浸透了你的世界。他们早已远离,甚至消失无踪,但他们留下的印记仍旧改变你,一如流水重塑河道。你做的每一个决定,每一次迟疑,他们都在场。即使你再也没见过他们一次,也不能算真正与他们分别。我的记忆给我描绘了这样不存在的画面,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和我一起坐在花园草地上晒太阳。他举着一支白色棉花糖,脸藏在那团巨大的甜云之后。这记忆来历不明,没头没尾,毫无逻辑。我为什么会凭空想象出这样一件事?我非常确定它没有发生过。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一种虚幻的怀恋,还是痛苦而正常的渴念。那个男孩端正地坐着,穿着黑色的衬衫。我扑到他的身上,争夺那一支棉花糖。最终棉花糖掉落草地上,他的膝盖压在我的胸口。他有一头银发。

就像现在这样。

维吉尔盯着我的眼睛,好几秒,抓着我的衣领把我拽起来,从我背后摸走黑檀木。

喂!

然后他把枪塞进我的嘴里。

 

还剩两分钟。我朝他眨眨眼睛。

 

二十年的侦探生涯,大多数时候我一事无成,但也有高光时刻。我这一生纵情快活,到头来还是感到了失望。在我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死寂,随着时间越发明显,令我的灵魂深处作痛。我一直都在等维吉尔再摇下他的车窗,或者敲我的门,带我走上一场只属于我们两人的旅程。世上所有的刺激享乐都比不上他看我一眼的震颤,但他再也没有出现。

我在清醒时一般不承认自己的悲伤,下午六点过后才是我向威士忌虔诚告解的时间:他比我大二十多岁,两次见面他看起来都没什么变化,可时光匆匆,他说不定已经是个糟老头了。他也许已经死了。也许在我不知道的地方,不知道的时候,他离开了这个世界。对此我一无所知,无处求证。我再也不会见到他。多年前那夜的往事被我揣摩到失去原貌,我梦见维吉尔的回眸,以及黑白双枪在我手中如行云流水,沉重的呼吸究竟是性爱还是肾上腺素,我并不清楚。

但现在,他就在我的面前,把我揍得半死,还把我的枪塞进我嘴里。

我开心得像第一次看见海的骆驼。

 

还剩一分钟。

 

除非跳楼,否则我们两个就要一块上天了。他不开枪我也得死。

我的意思是,真的死了也行,爆头,或者就在我的口腔里炸开。我意识到我并不惧怕死亡,从我流浪的十几岁到现在,我从未害怕过它。身体维持活下去所需要的意志是多么的少,哪怕你心中并不真正拥有对生活的热情,日子也能继续。年轻时的我眺望着远方的地平线,就一直在等。我到底在等什么呢?也许是在等这一生过去。人唯一的美感,也许只在于往幻梦纵身一跃的那一刹。

来吧。我咕哝着说,枪管压着我的舌头,一个音节都没好好发出来。黑檀木实在太大了,把我的嘴塞得满满当当,我尝试用舌头把它拨到腮边,未能如愿。我在正常时不会下这样的决定,但别说得好像我有决定权一样。

来吧,我已经等得太久了。

他倒空了弹匣,对着我的脑门扣下扳机,我却见一颗银蓝色的子弹飞出来。

 

我在另一边等你,但丁。

 

那是我在这个世界看到的最后一幕。

 

 

 

 

 

 

 

 

 

我睁开双眼。

眼前是魔界血红的大地,惨白的高天,还有魔树树根那流淌着紫黑光芒的水晶核心。

“好久不见了,哥哥。”我晃了晃手腕,召出魔剑,向那个蓝黑色的身影劈去。

我的记忆、我的力量回到了我的身上,同时回归的还有熊熊怒火。真奇特啊,这种感觉,曾经的“我”,那几十年的人生在短短眨眼间就如烟雾般变淡,变得遥远起来。我像从窒息边缘挣扎浮出水面的溺水者,终于呼吸到一口空气。这该死的魔界空气闻起来有旧爱的味道。我明白了维吉尔的古怪姿态,他的困惑和依恋,依依不舍却又不甘。以及,他为我忘了他而对我恨之入骨。

我想起他看我的眼神,眼睛里有时仿佛流露出一种愤懑的忧伤。我记得他盯着我的脸看了很长时间,那时我二十八岁。他在透过我看一个幽灵,一个傻子,一个淹到头顶却不自知的人,一个茫然的、被剥夺了所有的灵魂。那些沉默的注视是专门为我保留的,我不会原谅他。我永远不会原谅他对我做的,什么都弥补不了他给我的伤害。

我想揍他,我要把他揍到重新投胎。我当即就这么做了,拿出我所有武器来对这个混球狂轰滥炸。这次不是我挨揍了,这次是我揍他。他一开始时从容不迫,但我和他之间,向来只有意志的差别。

我们和不久前互换了姿势,他被迫躺在地上,我的膝盖压在他的心口,魔剑架在他颈动脉跳动的地方。我想把他的头割下来。这颗冷酷的头颅。

“你在那里过了自由、快活的一生,你过的是你想要的生活。”

他还是那副傲慢冷淡的表情,眼睛像透明玻璃珠子。我的手指握得咯咯作响,也许该跟他同归于尽。

“闭嘴,维吉尔,你个杂种你怎么敢。”

“那是你的世界,但丁,那个世界是真实的。我们的宇宙是蒙德斯创造的,显然你也有这个能力。树根核心影响到你的时候,你将那个世界从现实中分裂出来。你是它的造主,那里面没有任何你认识的人,没有翠西,没有蕾蒂,没有尼禄,没有妮尔,甚至没有父亲和母亲,也没有我。没有一切让你感到痛苦的人和事物。但丁,这就是你想要的。这是你的愿望,别埋怨我成全你。”

“你根本就不知道分裂发生的机制是什么,那个过程有多少是我的意愿——就我自己所知道的是零——又有多少是树根核心所为,甚至可能是阴差阳错!就因为你不在里面,你就要怪罪我,像以前一样把一切都怪在我头上。你这个冷血的混账,只有你让我痛苦。如果要给我一个没有痛苦的世界,只要你不在就够了。但你偏不。我在那里又过了没有你的几十年,你嫌我的孤独还不足以作为惩罚,还故意现身,让我每一天都想着你。你恨我,但你又不想放过我。”

 

“你知道就好。”维吉尔说。

Notes:

给星老师本子的G文

大楼顶致敬了一下《搏击俱乐部》的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