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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程怿的男人决定去死。
死很简单,但像他这样的人,不愿死得太随意了。
为了寻觅一场妥帖的死亡,他去拜访了深海。
他抱着沉重的石块向黑色的海沟走去,渴望巨大的水压能将他碾碎。可当他步入其中,海水却像逃避什么似的向两边退散而去,斑斓的游鱼和柔软的水草绕过他的脚踝,连最细微的暗流都不肯在他笔挺的西装上留下褶皱。深海拒绝了他。
于是,他去拜访了烈火。
他走进旷野里那场烧了三天三夜的野火,张开双臂祈求灰飞烟灭。可当狂妄的火舌舔舐到他的指尖时,火焰瞬间瑟缩着熄灭成一缕惨白的烟,袅袅升起。火星在他周围狂舞,木柴在他脚下爆裂,没有一簇火苗愿意在他的胸腔里落脚。烈火嫌弃了他。
最后,他去拜访了泥土。
他躺进亲自挖掘的深坑里,等待被这世界永远掩埋。他闭上眼睛,可落下的黄土却直直地穿透了他的躯壳,砸在坑底的岩石上。他试图攥紧一把泥沙,感到沙粒顺着指缝毫无阻碍地漏了下去,没有在他手掌里留下哪怕一丁点儿脏污。泥土无视了他。
水不淹,火不烧,土不掩。
程怿在这场光怪陆离的幻梦里睁开眼,感到一阵近乎荒谬的晕眩。似乎在这个庞大的世界上,他程怿连被毁灭的资格都没有。
即便如此,他还是决定去死。
死之前,他想见一个人。
伴随着推拉门上方风铃的脆响,咖啡的烘焙气味撞进鼻腔。程怿拉开椅子坐下。
不知等了多久,有一个男人坐到了他的对面。
男人嘴唇的弧度不加修饰,看着有那么一点儿冷。一身衣服都不是程怿认识的牌子,手腕光秃秃的。他曾送过男人一只手表,只是自从对方离开家后就再也没见戴过。
离开……
家?
程怿忽然想起来了,这是他的哥哥,程恪。
程恪讨厌他。
他也讨厌程恪。
讨厌这个词说来份量太轻,配不上他们诅咒般纠缠二十来年的恩恩怨怨。
名字是人这一辈子收到的第一份诅咒。程怿,怿,喜悦愉快的意思。父母给他这个名字的时候大约是心里很欢喜的,第二个儿子,健康,漂亮,眉眼像妈妈,嘴角像爸爸,为家里带来欢乐与喜爱。而程恪,恪,恭敬、谨慎。那是给长子的名字,是给继承人的名字。
程怿从纪录片里看到过一种鲨鱼。还未出生的幼儿会在母亲腹中就张开牙齿厮杀,由最强壮的那个吃掉所有兄弟姐妹,生吞活剥,然后独自降生,独享母亲的怀抱,独享父亲的权杖,独享这个世界所有的目光。
镜头里的小鲨鱼从母体中游出,眼神冷漠而凶狠,已然是个完美的猎食者。
程怿看着那个画面,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共鸣。
要是能抹去相差的两年光阴成为双生子,他想他一定会在娘胎里就杀死这个哥哥。免去后来的相互折磨。免去这漫长的一生里,自己都要做另一个人的倒影;免去无论自己堆砌起多高的黄金塔,都要随时恐惧那个幽灵般的“继承人”会回来夺走一切。
该隐杀死亚伯,因为上帝只看中了弟弟的献祭。所以他举起石头,砸向那个更被宠爱的人。血流在田野上,染红了麦穗。
程怿曾在梦到自己满嘴腥甜,狠狠咬住程恪的喉咙。温热的血液涌进口腔,他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饱腹感。
杀死他,吃掉他,把程恪变成程怿的养分。
在这个狭窄的子宫里,只应该有一个赢家。
不过,他想他曾经也是喜欢过程恪的吧?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程怿便感到了反胃。想笑,又想呕吐。
可记忆偏偏是不讲道理的,在他能想起的最早的记忆中,还是孩子的他们走在别墅花园的石板路上,程恪个子要比他高,会牵着他,怕他摔了。白色的大理石,夏天被太阳晒得滚烫,午后,蝉鸣声像密集的针刺破耳膜,程恪的手心热烘烘的,沁着一层黏糊糊的汗。
走在前面的程恪小声说:“出汗了,小怿,放手吧。”
他不放。
程怿贪婪地抓着那点温度,像一条小尾巴一样跟在程恪身后,看着程恪的背影。程恪穿着的T恤背后印着一只卡通恐龙,恐龙的尾巴一直延伸到衣服下摆。这个从他出生起就被要求保护自己的哥哥,让他感到——
让他感到什么呢?
安全?依赖?还是别的什么?
至少不是讨厌。
那样的日子实在太过短暂,以至于在后来漫长的互相倾轧中,他也无法确定那是不是一个臆想。
还有记得更清楚的事。
一座小木屋,像一只沉默而紧闭的蚌壳,嵌在宅后苍绿色的花园边缘。
那是老爸亲手做的,花了两个周末的时间,锯木头、钉钉子、刷油漆,一手操办。老爸很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成品出现在他们眼前时所有人都感到了吃惊。
程怿不想要那个木屋。
老爸并不是什么手艺高超的木工师傅,一时兴起打造出来的木屋形状一言难尽,顶歪了,门框不太平整,油漆刷得也不均匀,只能做到起码的稳固,不会塌不会漏雨,仅此而已。何况那个木屋还很小,他向来要什么有什么,生日礼物是最新款的游戏机,房间里有整面墙的玩具柜,对这样简陋的东西不感兴趣。
但程恪很喜欢。
只要一有时间程恪就会钻进去看书,还拜托老爸在里面打了个固定的书架。于是老爸又花了一个周末把书架钉在墙上,多加固了几遍,确保不会掉下来。
那时候他们已经往青少年发展了,关系不大好。准确来说是程怿单方面地不想和程恪好。但一个破木屋而已,程怿自觉还没必要去和程恪争这个,他只是有些无法忍受……小时候的他还无法意识到,他忍受不了程恪能在这个家里得到喘息。
无论他做得多好,考试考第一,钢琴比赛拿金奖,演讲比赛当代表,对上老爸平静的视线他总是很难呼吸。所以他觉得程恪,不如说尤其是被老爸期待着的程恪,也不应该有个能阻挡一切视线的避风港。
程恪凭什么?
这个念头在他心里盘枝虬结,长成一棵扭曲的树。
后来老妈的朋友来家里做客,带了一条狗。
那条狗叫Lucky还是Buddy他已经忘了,只记得是条价格高昂的赛级犬,一岁多点,毛发油亮得像绸缎,吐着热气腾腾的舌头。血统纯正,还拿过奖,据说值六位数。老妈的朋友说一家子就要出国了,狗没法带走,问他们家要不要养。
老妈看向程怿,问:“小怿喜欢吗?”
程怿看着那条狗,又看了看窗外花园里的小木屋。
“喜欢。”他说。
他没有心思从头教养一只动物,好在狗是经人调教好的,听指令握手打滚装死样样精通。一只驯服而昂贵的,完美的宠物。甚至能算是件能和他人炫耀的奢侈品。
他牵着这条狗来到老爸面前,说狗还需要一个窝。
老爸眼都没抬地说,就那个木屋吧,反正程恪也不怎么用了。
程怿记得那天。那天他站在院子里,看着工人把程恪的书从木屋里搬出来,简易的书架拆了,劈成破木板。然后他们把狗的窝放进去,放上新的毯子还有狗碗。那条狗很高兴,跑进去闻了闻,又在里面转了好几圈,最后一屁股趴在毯子上,冲他狂摇尾巴。
他也很高兴。
程恪有的他有了,程恪没有的他也有了。程怿有过的,最后还是他的。
他转头去看程恪。
他想看看程恪生气的样子,甚至有些期待程恪和他吵起来。但程恪只是站在不远处看了一会儿,转身走了。
程怿追上去。
“哥。”他喊。
程恪的脚步顿了顿。
程怿熟练地调整情绪,让自己听上去像是在关心程恪,最好还能有一点内疚:“那个木屋……”
“没事,”程恪头也不回地说,“爸说有空再给我做一个。”
“但是,爸那么忙,”程怿咬了咬嘴唇,“之后还有那个时间吗?”
“所以呢?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程恪似乎终于被激怒了,猛地拔高了点声音回过头,瞪向他,“程怿我告诉你……”
“哎,怎么又吵架了?”老妈跑进院子里。
她一眼看到的就是对程怿怒目而视的程恪,和垂着眼帘模样有些可怜的程怿。
“我不是故意惹哥哥的。”程怿低着头说。
“小恪啊,”老妈叹了口气,还念了句阿弥陀佛,把手轻轻压在两个孩子的肩膀上,温声道,“你得让着点儿你弟弟。你也这么大了,再长几年都钻不进那个小屋子,有什么想要的,妈补偿给你吧。”
老妈是个温柔的人。她信佛,吃素,每天早晚都要在佛堂里坐一个小时,相信因果轮回,相信善有善报。在程怿的记忆里,她的手掌总是带着淡淡的焚香气味,摸在脸上柔软而温热。老妈的温柔像一片宽广的湖,似乎无论怎么样的涟漪在她眼中都将归于平静。
她爱着他们,但这种爱既不能抵御卷起水波的狂风,又不能照见水下的暗流。
余光里,程怿看到程恪的肩膀抖了一下。
“……不用,妈。”最后程恪也低下了头。
程怿那会儿应该是高兴的。和每一次他感到自己击败了程恪时一样,那种说不出的高兴从胸腔里升起来,温热而膨胀,像一只充满气的气球,正顶着肋骨的轮廓,扑通,扑通。
善良,软弱,这是程怿对程恪的评价。程恪太愿意照顾别人的感受,又不愿搬弄是非,所以才这么多年都被他压一头。
他赢得轻松,刃不见血。在他们共处的第二十五个年头,他逼着程恪滚出了那个家。
他难掩狂喜地坐在了王座上,然后发现王座底下是万丈深渊。
……
笃、笃。
程恪敲了敲桌子:“程怿。”
“啊。”程怿回过神来,猛地吸了一口气,肺部重新充盈了氧气,那种溺水似的窒息感终于退去。
他眨了眨眼睛,眼前的景象重新变得清晰——廉价的木桌,磨损的墙面,墙上贴着手写的菜单,空气里弥漫着咖啡烘焙的焦苦味。
今天是他和程恪见面的日子。
老爸老了,再骄傲的人也是会老的。程恪彻底不回家后,岁月在这个向来坚如磐石的人身上烙下痕迹变得轻易,于是肆无忌惮地刻出条条皱纹与根根白发。上个月程怿去找他签文件,看到老爸就坐在椅子上打盹,手里还拿着笔,文件散落在桌上。阳光从窗户照进,在他脸上投下深深的阴影,阴影沿着沟壑蜿蜒。那一刻程怿突然意识到,这个曾经像山一样的男人就快变成一个普通的老人了。
有些事得提前做好打算。程怿是来把最后一份放弃遗产声明书拿给程恪签字的。
新公司在外地有些起色,正是忙的时候,但他还是买了机票,飞了三个小时回到这座城市,坐在这家程恪选的咖啡馆里,等了程恪二十分钟。
“你走神了,”程恪把签好字的文件推了回来,“很累?”
程恪看着成熟了点,也瘦了点,变化最大的是看眼神,没了从前或多或少带着的隐忍。
“最近公司并购案多。”程怿下意识地挺直了脊背,整理了一下毫无褶皱的领带。他绝不能在程恪面前露出疲态。
“哦。”程恪淡淡地应了一声,并没有继续追问的意思。他端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目光落在窗外。
程怿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树荫下停着一辆黑色的越野车。一个高大的男人靠在车门上,正低头点烟。火光在他脸上跳跃,熄灭。似乎是察觉到了视线,男人抬起头,隔着玻璃朝这边看了一眼。眼神像狼一样警惕且具有攻击性,而在看到程恪后,又一瞬间从狼变成了别的什么动物。
是江予夺。
他知道程恪这些年都和江予夺在一起。他曾经调查过江予夺,无业,精神病史,社会关系复杂,相较之下性别倒算是最小的问题了。这个疯子没有任何地方配得上程家的长子。
但正是这份他一度嗤之以鼻的感情熬过了新鲜感,也熬过了挫折。
不可否认程恪能从程家的斗兽场里全身而退,有江予夺很大的功劳。
程怿下意识地觉得胃里不太舒服,有种隐隐的灼痛感烧着肺腑。于是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试图压下那股不适。
这种街边店的豆子不好,微微发酸。让他直想皱眉。
“恭喜你,程怿,”程恪冲窗外抬起手晃了晃,站起身,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这是准备走了,“你得到了你想要的一切。”
程恪这话说得平静,没什么讥讽之意。
程怿看着程恪。
他也想说点什么。这也许是他们最后能说的话了。
“程……”他叫不出哥这个字。
“有空去看看妈吧,她挺想你。保重。”程恪却没再看他,转身推开了咖啡馆的门。门口风铃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
程怿坐在原位,看着程恪走向那个高大的男人。男人把手里刚点燃的烟掐灭,极其自然地接过那个曾被视为废物的长子手里的外套。程恪似乎说了什么,江予夺拍了下他的肩膀,程恪马上拍回去,全都露出了笑容。然后两人并肩走入阳光里,没有回头。
该隐在田野上杀死了亚伯。血流在麦穗间,渗进泥土里,再也洗不掉。上帝问该隐:你的兄弟在哪里?该隐说: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人?
该隐也许不是痛恨亚伯。
该隐献上了祭品,地里最好的出产,精心挑选的麦穗和果实。但上帝看都不看一眼,目光只停留在亚伯的羊群上,停留在那些咩咩叫着的、肥美羔羊身上。上帝并不公平,一个不公的裁判注定令人无论如何努力都得不到认可。
只是你不能杀死上帝,所以只能杀死站在上帝面前的那个人。期待着兴许杀死那个被偏爱的人,上帝就会看向自己吧。
但上帝没有。
上帝只是在该隐的额头上刻下印记,让他永远流浪,永远孤独,永远背负着无法洗清的罪孽和罪名。
程怿低头看着桌上空了的咖啡杯。
杯底还残留着一点褐色的液体,混着白色的奶泡,像某种脏污的痕迹。
我恨你。
我只能恨你。
程怿忽然有些累,难以言说的虚无感像黑色的潮水一样慢慢地漫上来,他很想往后靠在椅背上,放任自己被这潮水一点点淹没。
但咖啡店里还有不少人,低声交谈着,偶尔发出笑声。他只能站起身,拿起那份文件,将它放进公文包里。
一个叫程怿的男人决定去死。
但不是今天。
不能是今天。
公司下午还有一个关于新地皮开发的董事会要开。他得赶飞机,回去主持大局。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