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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
2026-07-03
Completed:
2026-07-03
Words:
14,988
Chapters:
4/4
Comments:
1
Kudos:
22
Bookmarks:
4
Hits:
1,056

一樁未解懸案

Summary:

「时间或许能掩埋痕迹,却无法抹去真相。当年未解的一切,终将迎来被揭开的那一天。原本看似平静的湖面,将因这段尘封已久的往事而彻底翻涌,再也回不到最初的宁静。」

Notes:

OOC致歉,故事背景改編自小說,人物設定與原作可能有所不同。

Chapter 1: 未結案的公文

Chapter Text

雨是從凌晨開始下的。

不是會讓人驚醒的暴雨,也不是會讓新聞台反覆插播的災害性降雨,只是很細、很冷、很黏膩地落著。丹賢市的秋天一向來得不算溫柔,尤其在十一月以後,雨水會把空氣裡僅剩的熱度一點一點洗掉,讓整座城市像浸在尚未完全乾透的灰色毛毯裡。

早上七點二十分,我站在公寓玄關前,低頭看著鞋尖旁那一小灘雨水。

那是傘面滴下來的。

昨晚回來時,我把傘隨手靠在門邊,沒有完全甩乾。水珠沿著黑色傘布慢慢滑落,經過一夜,在玄關地板上留下不太明顯的痕跡。

如果是以前,我可能會盯著那灘水看很久。

想著地板會不會留下痕跡,想著今天出門會不會不順,想著一些根本沒有根據、卻總能讓人心情變差的小事。

現在好多了。

至少我能在心裡告訴自己,那只是水,不是不祥的預兆。

廚房那邊傳來咖啡機停止運轉的聲音。

「彩夏阿。」

客廳裡的人沒有回頭,聲音卻很清楚。

「快遲到了。」

我低頭看了一眼手錶。

七點二十一分。

距離上班時間還有一個多小時。

「檢察官,現在出門的話,我們會比收發室還早到。」

「那不是很好嗎?」

朱泰善說這句話時語氣很平淡,彷彿全世界的人都應該在收發室上班前抵達檢察廳,在不知不覺中我們已經在一起快一年半了。

我拿起紙巾擦掉玄關地上的水痕,才重新站起來。

這樣的早晨已經持續了很久。

同一間公寓。

同一台咖啡機。

同一個總是比我更早醒來的人。

我們一起出門,一起去檢察廳,在大樓前分開進門,有時候甚至會刻意隔幾分鐘再搭不同班電梯上樓。不是因為有什麼非要隱瞞的理由,而是檢察廳這種地方,哪怕一件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事情,也能被人放進嘴裡咀嚼到失去原貌。

我不怕被討論。

只是討厭麻煩。

而朱泰善檢察官,比我更討厭。

他把咖啡裝進隨行杯,拿起掛在椅背上的西裝外套。

那件外套是深灰色的,剪裁很好,肩線筆直,穿在他身上時總會讓人錯覺他並不是每天坐在堆滿卷宗的地方,而是準備去拍什麼檢察廳宣傳片。

當然,這種想法我不會說出口。

因為說出口以後,他大概會用那張毫無波動的臉問我是不是早上太閒。

「今天上午有什麼?」

「九點半,重大犯罪搜查課例行會議。十點四十,梧松建設案補充資料確認。十一點半,第二檢察室要借用我們上次整理的通聯時間軸。」

「下午?」

「兩點,姜仁錫傷害致死案證人訊問。三點半,青少年毒品案保護處分資料確認。五點前要回覆法院補正意見。」

我一邊說,一邊拿起手機確認行事曆。

這些行程其實昨晚已經確認過一次。

但朱泰善有每天早上再問一遍的習慣。

或許對他而言,案件和時間必須在腦中重新排列一次,才能開始一天的工作。

「午餐呢?」

他忽然問。

我抬頭。

「檢察官今天想吃午餐?」

「我平常不吃嗎?」

「通常會忘記。」

他看了我一眼。

我也看著他。

幾秒後,他先移開視線。

「提醒我。」

「知道了。」

這也已經成為習慣。

從前我很難想像,有一天我會用這種平靜的語氣,提醒一名檢察官吃午餐。

更難想像那個人會是朱泰善,但人生本來就是這樣,最糟糕的事情會突然發生。

而一些曾經完全不敢想像的平凡幸福,也會在很久很久以後,悄無聲息地出現在生活裡。

只是我至今仍不太擅長完全相信它。

水原地方檢察廳丹賢支廳位於丹賢市舊行政區邊緣。

那棟灰白色大樓從外觀看起來並不新,雨天時更顯得沉悶。入口處的國旗被冷風吹得獵獵作響,濕透的旗面偶爾貼在旗桿上,又很快被下一陣風吹開。

我們到的時候還不到八點。

大廳裡只有幾名值勤人員和早班職員。安檢門發出短促的聲響,我將識別證貼上感應器,玻璃門向兩側打開。

朱泰善走在前面。

我與他保持半步距離。

這不是刻意的。

只是多年來自然形成的距離。

在外人看來,大概像是主任檢察官與主任調查官之間理所當然的工作距離。

也確實如此。

至少在檢察廳裡,我們只應該如此。

「朱檢察官,早安。」

一樓大廳的警衛先向他打招呼。

「早。」

「李主任,今天也這麼早啊。」

「早安。」

我點頭。

警衛笑了笑,目光又忍不住在朱泰善身上停了一秒。

這種情況我早已習慣。

朱泰善不管走到哪裡,都很難不被注意。長得太醒目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種難以靠近的氣場。不是刻意冷淡,也不是不禮貌,而是他的眼神總讓人覺得,他正在判斷你說出的每一句話是否有漏洞。

這對嫌疑人來說很可怕。

對同事來說,也不見得輕鬆。

電梯門打開時,裡面已經有兩名書記官。

「早安,朱檢察官。」

「早安。」

「李主任早。」

「早。」

電梯慢慢上升。

狹小的空間裡,濕雨傘的味道、咖啡味和冬季大衣的纖維氣味混在一起。我站在靠近按鈕的地方,手指自然垂在身側,沒有碰到任何人。

以前只要在電梯裡被人不小心撞到肩膀,我就會僵硬很久。

現在好多了。

至少表面上好多了。

第五刑事部在五樓。

電梯門打開時,走廊燈光已經全亮。清潔人員剛拖過地,瓷磚表面還帶著濕痕,窗外灰濛濛的天光斜斜照進來,讓整條走廊顯得比平常更冷。

門口的名牌是在春季人事令後換上的。

水原地方檢察廳丹賢支廳第五刑事部。

主任檢察官。

朱泰善。

第一次看見那塊名牌時,我其實愣了很久。

不只是我。

整個丹賢支廳都愣了很久。

朱泰善檢察官被升任主任檢察官,並且從第二刑事部調離,這件事本身並不奇怪。以他的辦案成績、資歷和名聲,甚至可以說太晚了。

真正讓人意外的是,他仍然留在丹賢。

當年他因內部告發被調到這裡,所有人都知道那不是正常人事調動,而是一種懲罰。檢察廳這種地方,有些懲罰不需要寫在紙上,只要一紙調令,就能讓所有人心領神會。

可他偏偏在這裡站穩了。

一件案子,又一件案子,從誰都不想碰的舊案,到牽連地方勢力的弊案,再到連警察都覺得棘手的重大刑案。

他像用刀把丹賢支廳這塊沉積多年的泥地,一層一層刮開。

刮到最後,連那些曾經不喜歡他的人,也不得不承認,朱泰善確實會辦案。

人事命令發布那天,公告欄前擠滿了人。

有人說法務部終於想起他了。

有人說這是給外界看的補償。

也有人壓低聲音說,這種人升上去未必是好事,以後下面的人更難過。

但不管怎麼說,那張薄薄的人事令最終還是貼在了公告欄上。

黑字白紙,誰也不能否認。而我,也跟著他一起調進第五刑事部。

職稱沒有像檢察官那樣引起討論,卻足以讓不少曾經與我共事過的人露出複雜表情。

李采夏。

主任調查官。

從執行科罰金組一路調到刑事部,再到如今協助主任檢察官承辦重大案件,這條路並不算短。

有時候我自己也會覺得不可思議。

那個曾在電話裡被拖欠罰金的人辱罵到手指發抖、卻還要努力維持語氣平穩的新人,如今竟然能坐在專案會議裡,向警察要求補正偵查方向。

人總會改變,只是有些改變,發生得太慢,慢到當事人自己都很難察覺。
第五刑事部辦公室裡還沒什麼人,我先打開窗邊的除濕機,再把昨天整理好的卷宗放回各自的位置。窗外雨聲很輕,幾乎被空調聲蓋過

朱泰善走進自己的辦公室前,忽然停下腳步。

「李主任。」

「是。」

「昨天那份鑑識意見,放哪了?」

「右邊第二層,藍色標籤。」

他沒有再問。

五秒後,辦公室裡傳來抽屜打開的聲音。

我把電腦開機,登入內部系統,今天的新收文欄位還是空的。

八點十五分以前,檢察廳像一台尚未完全啟動的機器。

所有人都在各自的位置上暖機。

八點十七分,第二檢察室的調查官探頭進來,問昨天那份通聯表能不能借看。

「十點以後。」我說。

「朱檢察官看完了嗎?」

「還沒。」

「那我十點再來。李主任,拜託你幫我留一下,不然我們檢察官又要催。」

「知道了。」

他鬆了口氣,又很快縮回隔壁。

這樣的對話,每天都在發生。
檢察廳裡的工作,看似圍繞著法律、證據與程序運轉,真正填滿每一天的,卻是無數文件、期限與細碎瑣事交織而成的日常。
哪份公文今天非回不可、哪份鑑定報告還沒送達、哪位證人臨時改了時間、哪個警察又忘了補附件、檢察官深夜批閱了二十幾條意見,隔天一早,又得全部重新整理。

我曾經很討厭這種永遠結束不了的細節。

現在卻反而因此安心。

因為細節是可以確認的。
它們不會說謊,也不會隨著情緒改變,只要一遍又一遍地核對,終究會留下屬於自己的答案。
不像人的惡意。它沒有固定的模樣,常常披著善意或沉默的外衣,等你發現時,早已深入骨髓。
更不像過去。過去從來不會因為真相浮現,就願意回頭。

八點二十分。

走廊傳來推車輪子滾過地面的聲音。

我幾乎是下意識站起身。

收發室職員停在第五刑事部門口,熟練地喊了一聲:

「第五刑事部收文。」

我拿著簽收板走過去。

「早安。」

「李主任早。今天也不少。」

「最近沒有少過。」

他笑了一下,把第一疊公文放上收文台。

法院裁定。

警方移送書。

不起訴處分抗告資料。

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鑑定結果。

法醫研究院補充意見。

我一份一份核對。

發文字號。

附件數量。

頁數。

密等。

保存年限。

這些都是再普通不過的工作。

普通到我可以一邊聽著窗外雨聲,一邊準確判斷哪一份該先送進檢察官辦公室,哪一份可以等到上午會議後再整理。

直到收發室職員遲遲沒有把簽收板遞回來。

我抬頭。

他看起來有些猶豫。

「李主任,還有一件。」

「嗯?」

「這件比較特殊。」

特殊。

檢察廳裡的人很少輕易使用這個詞。

因為對我們來說,大多數普通人眼中的特殊事件,都只是案件分類中的某一種。

殺人。

傷害。

詐欺。

貪污。

性犯罪。

毒品。

組織犯罪。

每一個詞背後都有人生被破壞,卻也都會被整理成編號、卷宗與程序。

能讓收發室職員說出「特殊」兩個字,通常代表麻煩。

他彎下腰,從推車最底層搬出一只深灰色金屬檔案箱。

箱子看起來很舊。

不是那種新採購的公文箱,而像是在某個倉庫裡放了很久,角落有幾道刮痕,提把邊緣也磨出了金屬原色。

但封條是新的。

紅色封條繞過箱蓋,騎縫章蓋得很完整。

白色標籤貼在正上方。

我低頭看去。

上面寫著:

密件

指定第五刑事部朱泰善檢察官親收

我停下動作。

指尖仍按在簽收板邊緣。

不知為何,那一瞬間,我想起很久以前在警局小房間裡看見的牛皮紙袋。

那天我才十三歲。

坐在刑警對面,被問爸爸昨晚幾點回家、說了什麼、身上有沒有血跡、是否帶回現金。

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一份文件可以如何改變人的一生,也不知道有些紙張被放進卷宗後,便會比人活得更久。

我很快把那個念頭壓下去。

現在不是那時候。

我也不是十三歲的李采夏。

「什麼時候送來的?」

「昨晚十一點四十分,丹賢市警察廳的人親自送到值班室。」

「有收文紀錄嗎?」

「有,但是值班主任指示今天早上直接送第五刑事部,沒有先拆封掃描。」

「寄件單位?」

收發室職員把箱子微微轉向我。

寄件欄位貼在側面。

我看見那一行字時,眉頭不自覺皺了一下。

丹賢市警察廳重大未解案件重啟專案小組。

重大未解案件重啟專案小組。

我在腦中迅速搜尋這個單位名稱。

沒有印象。

丹賢市警察廳的單位調整,我通常都會知道。重大犯罪搜查課、智慧犯罪搜查隊、女性青少年課、交通犯罪調查組,這些名稱每天都會出現在公文裡。

但這個小組,我從未見過。

臨時編組?

內部專案?

還是某個因為特定案件才成立的重啟小組?

「李主任?」

收發室職員小聲提醒。

我回過神,在簽收欄簽名。

「先放這裡。」

「好的。」

他似乎也鬆了一口氣,推著車離開。

走廊上的輪子聲逐漸遠去。

我站在收文台前,看著那只灰色金屬檔案箱。

箱子沒有動。

可我卻有一種奇怪的感覺。

像是裡面裝著的不是文件,而是某種已經沉在水底很久的東西。它原本應該永遠留在黑暗裡,卻在某一天,被人重新打撈上岸。

水還沒滴乾,腐敗的味道已經先一步散開。

「李主任。」

辦公室裡傳來朱泰善的聲音。

我轉過頭。

他站在辦公室門口,手裡還拿著剛才那份鑑識意見。

「怎麼了?」

我短暫沉默。

然後雙手握住金屬提把。

真的很重。

重到我必須稍微用力,才能穩穩把它搬起來。

我把檔案箱放到朱泰善辦公室的桌前。

金屬底部碰到木質桌面時,發出一聲沉悶的聲響。

朱泰善的目光落在封條上。

他沒有立刻拆開。

只是看著寄件欄。

幾秒後,他抬眼看我。

「警方送來的?」

「是。」

「什麼案子?」

「還不清楚。」

我把簽收單副本遞給他。

「昨晚十一點四十分送到值班室。密件,指定檢察官親收。」

他看著那行寄件單位。

丹賢市警察廳重大未解案件重啟專案小組。

辦公室裡忽然安靜下來。

外面的鍵盤聲、電話聲、影印機聲,像隔了一層玻璃。

朱泰善把手中的鑑識意見放到一旁。

「刀。」

我從桌上的筆筒旁拿起拆封刀,遞過去。

他接過。

刀尖劃過封條時,聲音很輕。

紅色紙條被切開。

箱蓋緩慢掀起。

裡面不是一份公文。

也不是幾本卷宗。

而是塞得滿滿的牛皮紙案卷。

每一本都用棉繩重新綁過,封面泛黃,紙邊微微捲起,看得出來原始卷宗年代久遠,只是近期又被重新整理、編號、封存。

最上方壓著一份正式函文。

朱泰善拿起來。

我站在桌邊,視線跟著落到第一行。

丹賢市警察廳函

發文字號:丹警未重字第2026-1178

速別:最速件

密等:密

保存年限:永久

看到「永久」兩個字時,我的手指微微收緊。

刑事案件的卷宗本就不會輕易消失。

但警方在函文上明確寫下永久保存,通常表示這件案子不只是未解,而是曾經留下極深的制度傷口。

朱泰善繼續往下看。

我也看見了主旨。

主旨:本廳重新偵辦「DH-2006-0718」重大未解命案一案,因近日取得足以影響偵查方向之新證據,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報請貴署檢察官指揮偵查,請查照。

DH-2006-0718。

二十年前的案件。

日期是七月十八日。

我不知為何,先注意到的竟然是日期。

七月。

我一向不太喜歡七月。

那個季節太熱,太潮濕,也太容易讓人想起一些不該在盛夏發生的事。

朱泰善沒有說話。

他翻到下一頁。

說明:

一、本案發生於二十年前,因案情重大、證據不足且嫌疑人特定困難,歷經五次專案小組偵辦,均未能完成起訴。

二、本案前後投入警察三十七名、檢察官七名、法醫十一名、鑑識人員二十九名。

三、本案曾兩度停止偵查,現仍列為丹賢市警察廳重大未解案件。

四、近日經證物重新鑑驗,發現原始證物中殘留之微量生物跡證,與二十年前偵查結論不符。

五、因本案涉及長期未解重大命案,且新證據足以動搖原偵查方向,爰報請貴署檢察官指揮偵查。

我慢慢讀完那幾行字。

七名檢察官。

三十七名警察。

五次專案小組。

兩度停止偵查。

沒有起訴。

這些數字本身已經足夠沉重。

但真正讓人不舒服的,是第四點。

與二十年前偵查結論不符。

這代表什麼?

代表當年可能弄錯了。

可能錯過真正兇手。

可能有人被懷疑了二十年。

也可能有人在二十年間,用完全不同的身分活著。

朱泰善翻到附件清單。

附件一:原始偵查卷宗影本,共三十八冊。

附件二:證物重新鑑驗報告,共一冊。

附件三:當年承辦人員名冊及現況表,共一冊。

附件四:新取得關係人陳述錄音及譯文,共一份。

附件五:專案小組初步研判報告,共一份。

他看完後,把函文放在桌上。

我等著他開口。

但他沒有。

朱泰善只是伸手拿起最上方第一冊卷宗。

棉繩被解開。

封面露出來。

那不是列印字。

而是二十年前留下的手寫字跡。

黑色簽字筆因時間太久,筆畫邊緣已經暈開。

上面寫著:

DH-2006-0718

丹賢港無名女屍案

我看著那幾個字。

無名女屍。

不是被害人姓名。

不是案件性質。

而是一個人在死後被制度留下的最初稱呼。

無名。

女屍。

彷彿她曾經作為人的所有部分,都先被案件名稱刪去了。

朱泰善翻開第一頁。

第一張照片沒有完全露出來,只能看見灰黑色海岸、警戒線、以及幾名穿著雨衣的警察。

二十年前的照片解析度不高,顏色也因掃描而失真。

可不知為何,那一小角海面卻讓人覺得很冷。

「李主任。」

「是。」

「上午的例行會議取消。」

「梧松建設案呢?」

「延後。」

「下午證人訊問?」

「改期。」

我沒有立刻回答。

這樣等同取消今天大半行程。

朱泰善抬頭看我。

「有問題?」

「沒有。」

我拿出手機,開始重新整理行事曆。

「我通知各單位。」

他重新低頭,看著那張尚未完全翻開的現場照片。

聲音很低。

「警方那邊,讓專案小組下午兩點到。」

「需要指定誰出席嗎?」

「現任組長。負責鑑識的人。還有……」

他停頓了一下。

「當年還活著的承辦人。」

我抬頭。

「全部?」

「能走得動的,全部。」

雨水敲在窗戶上。

很輕。

卻忽然變得清晰。

我看著桌上那三十八冊舊卷宗,心裡莫名浮出一個念頭。

有些案件不是沒有結束。

而是被迫停止呼吸。

它被塞進檔案箱,貼上編號,送進倉庫。所有人都以為時間會讓它腐爛,讓它變輕,讓它在某一天失去重量。

可是二十年後。

它仍然這麼重。

重到需要兩隻手才能搬起來。

也重到讓朱泰善檢察官,在一個普通的雨天早晨,取消了整個第五刑事部原本排好的行程。

我低頭,撥通丹賢市警察廳重大犯罪搜查課的電話。

電話接通前,我又看了一眼那份函文。

重大未解案件重啟專案小組。

不知為何,我忽然有種很清楚的預感。

今天以前,第五刑事部所有堆積如山的案件,都只是日常。

而今天以後。

這間辦公室,大概再也不會有真正平靜的雨天了。